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8月起交警“打非治违”整治 严查旅游客车

2015-08-14 18:11  林智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8月1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智)从8月份起,莆田交警部门进行“打非治违”的整治行动,第一期主要针对的是旅游客车和“营转非”客车的统一整治行动。昨日,记者从莆田交警部门获悉,第一步要建立和更新该类车辆的管理台账。

据了解,目前市交警部门利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正对本地“营转非”大客车数据进行集中排查,车辆管理所、交警大中队要落实户籍化管理措施,组织民警落地追查,做到“见人见车”,逐一粘贴和喷涂统一的专用标识,并拍照存入车辆专档,对未建立管理台账的及时建立,未及时更新信息的及时更新。

对车辆逾期未检验的,要严格处罚,督促检验;实际所有人与登记不符的,要督促办理转移登记;所有人联系电话、地址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信息。要与交通运输部门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对已注销道路运输证但未办理变更使用性质业务的大客车,督促企业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对排查出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营转非”大客车,要督促所有人将车辆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派民警现场监督;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并将逾期未报废、公告作废的车辆号牌全部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对未达到报废标准的个人“营转非”大客车,要主动向政府汇报,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回购。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