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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荔城黄石安置户诉回迁遇困难 回应:提出要求过高

2015-09-14 17:07  李妙珠 王龙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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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B-6坎工具间大门口设有承重柱,影响出行

东南网莆田9月14日讯(本网见习记者 李妙珠 记者 王龙风)近日,翁先生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省政府领导留言板》反映,向莆铁路黄石指挥部给他安置了两套房和B6幢B-6坎工具间,因工具间大门口设有承重柱,影响出行,他便提出将B6幢B6坎的工具间更换成B6幢B-4坎和B6幢B-7坎两间,但多次请求却未得到相关部门的同意,导致至今未能交房。【留言详情】

莆田荔城黄石镇包片负责人回复东南网:按照拆迁方案,翁先生所选择的工具间超过原建筑面积的20%,因此不能给予采纳,“但是我镇依旧同意其从剩余工具间中选择面积接近的工具间更换。”

反映:

工具间门口承重住影响出行,多次请求更换不成

翁先生介绍,他是向莆铁路莆田荔城黄石镇下江头村的安置户,被向莆铁路黄石指挥部安排了一套房和底层一间工具间,工具间位于B6幢B-6坎,面积30.2㎡。但翁先生发现,底层工具间的大门口设有一根60cm*60cm的柱子,影响出行。于是他便提出将B6幢B6坎工具间(面积30.2㎡)换成B6幢B-4坎和B6幢B-7坎两间共计43㎡的工具间,但却未能得到相关部门的同意,至今未能交房。

翁先生表示,他原先的合法建筑面积是156.12㎡,目前已安置B6幢303室(80㎡)和302室(54.7㎡)两套房,加上请求更换的两间工具间,一共安置约178㎡。这是超出原建筑面积22㎡,但符合《向莆铁路莆田下江头、下埭、桥兜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第十条,安置方式及标准中的以建筑面积计算安置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0㎡的规定。

“2014年11月26日,黄石镇召开两委会议研究同意我更换请求,从剩余工具间中选择面积接近的工具间,相差面积货币结算,可后来黄石镇政府不知为何又不同意?”为此,翁先生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协调解决,让其顺利回迁。

回复:

所选工具间超过原建筑面积的20%,因此无法采纳

针对此事,莆田荔城黄石包片负责人张香回复东南网,被征迁户翁先生当时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已选择工具间30.2㎡一间,套房54.7㎡和80㎡各一套。因原选择坐落在向莆铁路下江头安置区内的B6幢B-6坎工具间,确实存在因承重柱子导致出行不便的问题,考虑征迁户生活方便,2014年11月26日,黄石镇召开两委会研究同意其更换请求,从剩余工具间从选择面积接近的工具间,相差面积货币结算。

“但2014年11月27日,黄石镇通知当事人翁先生过来办理手续,他到场后却要求更换成108㎡的裙楼,拒绝更换面积相近的工具间。”张香表示,因对方要求过高且不符合《向莆铁路莆田下江头段、下埭、桥兜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七款规定,当时未给予采纳。

此次,当事人提出更换成B-4坎(面积22平方米)和B6幢B-7坎(面积21平方米)两间,按照拆迁方案,当事人所选择的工具间超过原建筑面积的20%。鉴于当事人要求过高,因此也无法给予采纳。

张香指出,当事人翁先生的旧房建筑占地面积为72.95㎡,只能选择二类工具间;旧房建筑面积156.12㎡,可选择的工具间面积应该临近31.224㎡。

“至于当事人提出的以建筑面积计算安置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0平方米的规定,在征迁细则中并未明确提出。而在实际征迁中,一般是按照选择套房面积可超过不高于30㎡的原则实施,但工具间和套房面积不能直接合并计算。”张香说道。

“但是我镇依旧同意其从剩余工具间中选择面积接近的工具间进行更换,相差面积货币结算。”张香最后补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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