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联通被指偷用信辉阳光新城小区的电 回应:电线不是我们的

2015-09-15 10:34  李妙珠 王龙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疑似私接的两条电线

中国联通莆田分公司设于信辉阳光小区的机房

东南网莆田9月15日讯(本网见习记者 李妙珠 记者 王龙风)日前,网友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省政府领导留言板》反映,称中国联通莆田分公司私接电线,偷用信辉阳光新城小区业主的电,而且在未取得业主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在小区内另安装电表。【留言详情】

对此,中国联通莆田分公司回应称,通往机房的电线并不是他们公司的,而且也没有连接任何设备。至于设立电表,经过当时的物业同意,也照常缴纳了电费。

业主:

怀疑莆田联通私接电线偷业主的电

据信辉阳光新城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黄乌三介绍,因原物业撤走,小区暂由业主委员会管理,业主委员会多次向中国联通莆田分公司讨要租金和电费,但该公司迟迟不上交,并声称“没有用业主的电不用交电费”。为此,业主委员会若干人前往位于小区12号楼顶层的联通公司机房用电设备查看。

黄乌三称,当时他们发现,连接莆田联通公司机房的原电表的电线早已被人剪断,他们也将联通公司现用的位于24层的电表电源切断,但是机房设备仍在运行。经过查看,他们在电表旁边的配电箱里发现,有两根不知通往何处的电线,“楼下房间没有住人,机房设备却在运转,两条电线还会发热。我们把这里的电源切断后,机房就不会运行,再结合去年我们曾进机房查看,也发现存在两条不明电线,所以我们怀疑联通公司私接电线,偷用小区业主的电。”黄乌三称。

此外,黄乌三还称,业主委员会人员前往国网莆田供电公司查询,发现联通公司于2014年9月22日通过申请,在他们小区12号楼24层另安装电表。“产权归属小区,联通公司另设立电表应事先同我们商量,但是我们毫不知情。”黄乌三说。

联通公司:

通往机房两条电缆并非其所有

中国联通莆田分公司综合部经理蔡瑞芳经了解后回复东南网,前几天在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要求下,公司工作人员同镇海派出所民警等人前去查看,“虽然那电线是通往机房,但是现场发现两条电线的两端都是空的,没有连接任何设备。”

“而且那两条电线的规格不符合我们公司规定的标准,因为我们公司所用电线都是统一采购的,所以这两条线并不是我们公司的,这也跟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当时一同前往现场查看的联通公司工作人员黄玉辉说。

对于在该小区12号楼24层另安装电表一事,蔡瑞芳表示,电表立户,物业同意,国网莆田供电公司审核通过即可,至于欠费更是不存在,“公司未开户设电表之前,确实是用小区的电,但电费均已交给安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户后电费实行银行托收,也是按时交给国网莆田供电公司。”

“当初机房租赁合同是我们同安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租金理应交给物业公司,但是业主委员会却不让。”蔡瑞芳称,公司之所以有一年的租金未交,是因为之前信辉阳光新城小区业主委员会同安康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存在矛盾,并因此曾使公司利益受损,“因为交给任何一方都对公司不利,所以不知该把租金交给谁”。

荔城公安分局镇海派出所民警表示,前几天前去查看,联通公司机房虽设有电表,但没有接出的线。“是不是存在偷电行为,这需要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开具证明,我们才可受理。”该民警说。

中国联通莆田分公司原电表电线已被剪断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