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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城厢一小区新房漏水 刷了4遍防水胶仍无效

2015-09-18 15:29  陈丽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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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台顶部位置,漏水一直处理不好

东南网9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丽明 文/图)“大雨过后,想去看看在装修的新房有没有出问题,结果一进屋发现到处都在漏水。”近日,莆田市民李先生致电海都新闻热线95060反映,他在城厢区一小区的新房装修期间突然发现漏水,其中阳台顶部位置在刷了4遍防水胶之后,依然存在漏水,他因此质疑房屋质量有问题。

业主:房子有裂缝才漏水 维修了多次

李先生是该小区9号楼3202单元的业主,据其介绍,他是3年前买的房子,去年交房,之后陆续进行装修。今年7月份,莆田普降大雨,在一夜大雨过后,他担心房子可能出问题,结果进屋一看,新房内阳台、客厅、卧室等顶板多处漏水。他将此问题向物业反映,小区施工方表示会对房屋做防水处理。

李先生告诉记者,施工方对漏水顶板的天花板及楼上地板两侧都刷了防水胶,进行高压防水处理,在用自来水从楼上试水时发现,其中客厅及卧室等顶板的漏水问题得到了解决,但阳台位置的顶板漏水问题仍然存在。“问题没解决,施工方继续做防水,可做了4遍还是防不住。”李先生说,房子有裂缝才会漏水,质疑房屋质量有问题,要求开发商给予赔偿。

开发商自组验收 被罚款30万元

记者就此采访施工方工程部黄经理,但黄经理表示,公司有规定,他们不得随便接受采访。昨日,记者来到开发商所在的办公地点,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李先生反映的问题,住建部门也已介入,如果漏水是属于房屋质量范畴的话,他们会进行处理,该小区已经过验收,工程质量并无问题,至于其他的则不便透露。

城厢区住建局黄局长告诉记者,该小区系开发商自行组织进行项目验收,并未按照正常程序邀请住建部门介入,虽然该做法并不违法,验收合格的结果无法推翻,但已违反了部门规定,部门已以开发商项目竣工验收未向部门备案为由罚款30万元。

记者从住建部门获悉,该小区已有多位业主反映过房屋质量问题,住建部门曾委托机构对房屋质量进行鉴定,其中确实存在部分问题需要整改。对于李先生反映的漏水问题,城厢区住建局今日将前往现场查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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