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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杭州市黄女士称,其读高二的女儿因身体不适、东西多,没有给一位五六十岁的大妈让座,结果被骂哭。“年轻人让座是应该的,我也提倡,”黄女士说,“有时候没让座,希望老年人也能多理解理解他们。”(9月22日人民网) 这些年,“让座之争”不断在一些地方的公交车上出现。其中,不仅有年轻人不给老年人让座引发的议论,也有老年人强行要求年轻人让座而引发的语言、肢体冲突。屡次出现“让座之痛”,我们应深入反思和总结:在全社会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如何化解这一不和谐的现象,值得人们深思。 诚然,公交车“让座”是一个常识性话题,但其中蕴含的若干认知误区却是有着值得关注和亟待厘清的必要。比如道德和义务的界限,就先来后到、购票上车的社会秩序而论,每一位乘客对座位的需求和权利都是平等的,不存在某一个人或群体必须让位于他人,而另一部分个人或群体则天然具有占座的优先权。也就是说,“让座”只是人们基于同情弱者向善心理而实施的礼貌行为,并非公民在法律意义上的必然“义务”。而把“让座”视为年轻人专利,把“不让座”行为一概斥之为不可理喻的不道德之举认知,显然有失片面与偏颇。以新闻中黄女士的女儿为例,她没有让座即便没有什么原因,也不该被无端指责,更何况又是在身体不适的情况下,还遭到了同是乘客的大妈无理取闹,这样的事情却是让人感到委屈。 古人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敬老与爱幼是相辅相成的,尊重与理解也同样应该是双向和相互的。正所谓“爱人者人恒爱之,重人者人恒重之”。“让座之争”要想有个圆满结果,就需要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学会换位思考,凡事多为他人想一想,以互谅互爱化解那些无谓之争。试想,如果在公交车上年轻人能照顾到老人体弱的特点而主动让座,那么很多纠纷根本不会发生;如果老年人能够体谅一些年轻人不让座也会有特殊原因,或许强行要求他人让座的尴尬也不会出现。倘若彼此都不为对方着想,都想着要自己好,不管别人好不好,那么纠纷与冲突就在所难免了。 总之,公交车上让个座,看似一个细小的举动,却反映了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的文明素质。但我们必须看到,“让座”贵在理解,贵在关爱,贵在礼让,不给老弱病残孕让座是爱心的缺失,对不让座乘客动粗骂口亦是不文明之举。和谐文明的公共环境,有赖于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努力营造;平和心态的涵养修炼,少不了每一次互谅互爱的友善汇聚。用互谅互爱来化解“让座之争”,就应该引导人们认同、践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理念,遇事常能推己及人,这样才能使矛盾消弭于无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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