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政务 > 正文 |
2015-10-01 10:45 来源: 责任编辑:陈艳艳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9月30日上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阮军,副主任王国模、王玉芳、陈国林、林国清、姚景华,秘书长张建华出席。市领导李辉龙,市检察院检察长于南生和市法院负责人列席。 会议决定任命沈伯麟为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免去吴桂芳的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免去高政的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会议任命苏建平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苏建平代理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决定接受胡志伟辞去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莆田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备案。(湄洲日报记者 李霞) 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沈伯麟 沈伯麟,男,汉族,福建莆田人,196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10月起任副处级职务,2002年7月起任莆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曾任莆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处级组织员;涵江区委副书记、区长。2011.06起任涵江区委书记。现任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苏建平,男,福建福安人,196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此前担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今年8月12日由省委组织部公示拟提任副厅级领导职务,拟提名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
相关阅读: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