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
东南网10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近段时间,家住莆田信辉豪园C区的林女士一直很头疼,“楼上经常有人扔塑料袋、瓜皮、果壳等,有几次我还差点被砸中。”林女士说,小区居民已经向业委会反映了多次,但究竟是楼上哪些人家扔的东西,至今也没有查出来。 居民反映多次 高空抛物未能止 信辉豪园C区位于丰美路旁,由4幢8层楼高的小高楼组成,共有100多户住户。该小区交房至今已有10多年时间,由于小区面积较小,没有物业公司肯接手,一直由业委会自治管理。 小区住户林女士介绍,她家搬到这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楼上隔三岔五就会有垃圾扔下来,让人防不胜防。“塑料袋、烂水果、烂菜叶等都有,甚至还有玻璃瓶子。”林女士说,有一次,她刚走出楼梯口,一整袋垃圾从楼上坠落下来,掉在面前。 另外一户居民黄先生说,他住在四楼,窗外的露台上经常有大块金属、玻璃、陶瓷等掉下来,已经先后砸坏一块薄铁皮和一块防坠活动帆布。虽然他已向小区管理人员反映了好几次,但仍未见任何改善。 居委会要求业委会 派人加强巡逻 信辉豪园C区一位保安告诉记者,确有一些住户反映经常有人从高空乱扔垃圾下来,但他们查了多次也没查到当事人。“小区内虽然有监控设施,但从楼上扔东西下来,还是拍不到。”这位保安说,小区管理人员已多次在楼梯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发布通告,呼吁楼上住户不要随意往下丢弃垃圾,但是根本不管用,对此他们也很无奈。据其透露,此前,当地镇海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也曾派人到小区走访,但还是没找到当事人,目前,居委会已要求业委会派人加强巡逻。 “如果能找到具体侵权人,该人将承担100%的民事赔偿责任。”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范培水说,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上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楼上的住户都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