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莆田10月22日讯 记者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网站获悉,日前,经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莆田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吴天祥(副处级)提起公诉。
经审查,2008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吴天祥(男,52岁)在担任莆田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湄渝高速公路莆田段项目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名请托人在工程施工、质量监管、安全检查及工程进度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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