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
东南网10月2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智)昨日上午7时55分左右,车牌号为闽BY6332的闽运252路公交车司机,疑因拒绝乘客违规下车,遭到乘客的殴打。据了解,该名乘客打完人后就离开了现场。目前,闽运公交涵江分公司已经向涵江涵西派出所报案。 乘客疑坐过站 要在红绿灯处下车 莆田闽运公交涵江分公司司机李师傅说,上午7点50分左右,正是上班早高峰,他驾驶着252路公交车,沿着324国道向莆田市区方向行驶。途经荔洲别墅公交站时,并没有乘客要求下车,可开至省道201与324国道相交会的红绿灯十字路口时,一名30多岁的男乘客要求在红绿灯处下车。“红绿灯处下客是违规行为,乘客安全也难以保证。”李师傅说,接着他将车开至涵江商业城二期公交站时停车。该名男乘客下车前,就用拳头不断殴打他。记者看到李师傅的脸部,还留着淤青的痕迹。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莆田闽运公交公司监控中心,从视频监控上看到,在涵江商业城二期公交站停车时,一名30多岁的男子从车厢后部来到公交司机驾驶座旁,不断对司机进行殴打。司机仅用双手遮挡头部,并没有还手。看到司机被殴打后,车上的乘客将打人男子拉开,男子即从前门下车。可不久,该名男子又再次上车,对司机挥击数拳后,下车离开了现场。 公交公司:如果司机有过错 乘客可投诉解决 莆田闽运涵江分公司运管科陈科长告诉记者,司机李师傅第一时间向公司报备,没有下车和男子作过多纠缠,打人男子离开现场后,司机将所有乘客安全送到站。之后,闽运公司就向涵西派出所报了案。“上个月,我们有一名公交司机鼻梁骨被乘客打断。”陈科长告诉记者,今年以来曾发生数起乘客和公交司机发生冲突的案例,给出行安全造成了影响。“如果是公交司机的过错,也应通过正规投诉途径,特别是在公交行驶途中,更不宜采取过激的危险行为。”陈科长说,公司虽然没有设立“委屈奖”,不过也会对受伤李师傅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胡建壶兰律师事务所的胡律师告诉记者,如果闽运公交公司所说所有事情属实,乘客的打人行为至少会受到治安处罚。如果经过医疗鉴定,司机受伤程度达到轻伤程度以上,则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该名乘客是在停车时殴打了司机,如果是在公交行驶途中进行殴打,该名乘客就可能会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罪。”胡律师表示,市民在乘公交遇到纠纷时,为了安全起见更应该学会理性应对。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