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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贪财是老人“再婚”的绊脚石

2015-11-18 16:01  郭双年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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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一把锁,回屋一盏灯”是许多单身老人的生活场景。能找一个知疼知热的贴心人共同走过人生最后的阶段,对于许多老人来说,既是美好的憧憬也是现实的选择。然而当财产等纠纷成为阻碍老人们寻找幸福的绊脚石后,老人们越来越认可“只同居不领证”的方式,从而消除再婚之后的一些顾虑。(据11月18日《包头晚报》11版)

只同居不领证的生活方式既是对婚姻法的严重挑战,也是老人对儿女无理要求的一种妥协。不论是站在道德的角度,还是法律的角度,同居都是被社会道德和法律所不容许的。既然如此,既不值得提倡,还应当在禁止之列,更谈不上一种前卫的生活方式。

老人在“再婚”问题上,之所以选择同居不领证,更多的是出于一种无奈。如果老人领证,那么就牵扯到儿女们最为关心的财产分割问题。眼看父母财产被他人分去这一现实,子女们自然要百般刁难。如此情况下,老人为了达到“再婚”的目的,就只能选择同居绕道而行。虽然说老人通过同居的方式走到了一起,但伤害的却是国家法律,影响的是社会道德。任其发展,将会带来更多的骗婚、骗财和骗色等社会问题。

子女只有真心替老人的幸福着想,没了私心杂念的纷扰,视老人的财产淡如水,同居才不会成为老人无奈的选择,老人们才能光明正大地步入婚姻殿堂。另外,一些老人对《婚姻法》的无知也是导致只同居不领证的重要原因。因为新《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前和婚后财产、夫妻都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约定。一些老人由于对此规定不明白,所以才选择同居来规避财产被分割。

因此,解决老人再婚难题,一方面要加大对《婚姻法》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还要去除儿女们的非分之想,如此,才会避免老人只同居不领证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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