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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2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游龙熙) 去年8月份,因涉及湖南“7·19”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检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莆田市城厢区运管所副所长唐志勇、运政股负责人陈建武立案侦查。昨日,记者从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获悉,近日,法院对唐志勇、陈建武两人涉嫌玩忽职守罪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被告人唐志勇、陈建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督促事故企业落实客运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对企业长途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督促企业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不力,未及时发现和查处事故企业的客车站外发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规行为,致使发生“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但综合唐志勇、陈建武在全案中所起的作用,又具有自首、没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死伤人员的赔偿善后工作已经完成等情节,故依法判处陈建武、唐志勇免予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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