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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1月26日讯 记者从莆田市监察局网站获悉,日前,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纪委监察局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笏石镇松林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方国明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5年10月2日,方国明私自驾驶治安巡逻车闽BGJ116到埭头镇天云洞游玩。方国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笏石镇珠坑村违规公款聚餐问题。经查,2014年9月,珠坑村以村民代表会议误工补贴名义套取补贴2850元,用于支付村干部聚餐费用。村委会主任兼党支部委员吴德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原副主任黄仁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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