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
东南网12月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丽明 马俊杰) “开车去交罚款,一会儿就好了,车子停门口也要收费,很不方便。”昨日,莆田市民林先生致电海都新闻热线反映,城厢交警大队事故快处中心、一中队和事故调处中队都位于荔城大道同一路段,平时前往办事,在门前停车一会儿也要收停车费,他认为此举不合理。龙桥街道办事处称,由于停车位已经承包出去,本月承包合同到期之后,将把部分车位划出供办事市民免费停靠。 林先生说,今年年中,城厢区成立交通事故快处中心,加上事故调处中队和城厢交警大队一中队交通违法受理处,这3个部门都位于荔城大道边上,平时前往办事的市民较多。不过,由于荔城大道停车位按次收费,每次5元,市民不论停车时间长短,都要缴纳停车费。“交个罚单的时间,也要交5块钱。”有市民认为,从便民角度考虑,建议对短时间停靠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记者了解到,如果只是交罚单,车主一般在半小时之内就会将车开走,如果是处理交通事故,有时就需要多次往返,也要交多次停车费。一名在现场办事的市民告诉记者,每天来快处中心办事的人较多,曾有人为了不交停车费将车停在一旁,结果刚交完罚单又吃了新罚单。 城厢交警大队民警介绍,他们也有收到市民的投诉,建议快处中心门前停车位免收停车费,为此他们也和当地街道协调,将快处中心门前的4个停车位设为免费停车位,供办事市民临时停靠。 城厢区龙桥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停车位都是承包出去的,目前承包合同还未到期,在本月合同到期之后,街道办将考虑此事,划出部分车位专门供前来办事的市民免费停靠。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