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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新农合经办服务和大病保险“管办分离” 政企合力服务升级

2015-12-11 17:12  柳烨 吴炳端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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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现场

东南网莆田12月11日讯(本网记者 柳烨 吴炳端)12月11日上午,莆田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新农合经办服务签约仪式在莆田市中国人寿莆田分公司举行。中国人寿莆田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莆田分公司与莆田市卫计委签定《莆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及经办服务协议》。中国人寿莆田分公司作为独家承保人与莆田市人社局签定《莆田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协议》。莆田市副市长张丽冰、市卫计委、人社局、财政局等相关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据悉,莆田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保障范围为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普通住院补偿后,超过2万元的合规医疗费用补偿(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票据为准),成年人按照80%予以补偿,未成年人按照90%予以补偿,每个保单年度内的最高赔付限额为累计33万元。每个保单年度内的大病保险政策根据当年度《莆田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进行调整。

莆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服务保障对象为莆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服务内容包括异地、本地住院补偿结算审核与支付;异地、本地门诊补偿结算审核与支付;特殊门诊审核、重大疾病审核、新生儿登记、参合证发放等日常业务办理;开展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一站式”服务等。

据了解,截止2015年底,莆田市城乡居民参合人数达287万人,参合覆盖率达98%以上,县城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最高补偿45万元,有效缓解了群众的看病就医问题。今年,莆田市卫计委同财政、人社等部门经过调研和测算,决定创新机制,采取政府出资购买的方式,推进“管办分离”,将新农合经办服务和大病保险一并委托商业保险经办,率先在全省实现以市级为单位,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

莆田市卫计委主任张亦兵在签约仪式上表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新农合服务项目的签订,标志着莆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与社会商业保险开始优势互补,将揭开莆田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崭新的一页。同时,希望中标单位认真履行服务协议,兑现服务承诺,提高服务效率,努力构建合作发展的新平台、新机制,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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