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大检查 多家被注销资质

2015-12-16 12:27  王龙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通知》中检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通知》中未参加资质检查和房地产资质注销的企业名单

东南网莆田12月16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近日,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其官网上公布了《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15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检查结果的通知》。东南网记者了解到 ,检查结果中,莆田全市27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13家被检查为不合格,8家未参加资质检查,另外还有7家房地产资质注销的企业。

东南网记者注意到,在这份通知里的不合格名单中,莆田市盛世房地产有限公司、莆田市金泰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鑫宝龙房地产有限公司等企业,因未按规定提交资质检查材料而不合格;莆田中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世纪开元实业有限公司、莆田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等,因存在问题未整改到位而不合格;莆田市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亿佳房地产有限公司、福建亿华房地产有限公司、莆田市东兴房产开发有限公司4家企业资质超过有效期,属无资质开发企业。此外,福建云敦房地产有限公司、福建万德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莆田市中海恒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属于房地产资质注销的企业。

莆田市住建局要求,对检查结果为合格且已定级的企业(不含2015年定级),于12月15日前持资质证书正副本到资质检查部门签注盖章。对检查结果为不合格和未参加的企业,暂停受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业务,并分别扣减信用分值5分和10分,列入红色监管。同时,责令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然后按照现行资质许可的条件、标准、程序,重新核查企业房地产开发资质。

逾期未整改的,由资质审批机关依法撤回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已届满的,由资质审批机关注销其资质。对属于资质证书有效期限超过一个月以上检查不合格的企业,要按存在无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违法行为,由市或县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对于检查结果为注销的企业,其房地产开发资质自发文之日起注销。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