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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至1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阮军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国模、王玉芳、陈国林、林国清、姚景华,秘书长张建华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辉龙,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李伙金,副市长沈伯麟,市法院代理院长苏建平、市检察院检察长于南生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莆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于2016年1月20日至24日召开,正式会期四天;审议《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相关承办单位关于3件重点办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接受个别委员的辞呈;书面听取市政府各承办单位关于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重点办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中华环保世纪行(莆田)宣传活动情况报告;书面传达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情况;补选省十二届人大代表2名;审议决定个别人员辞去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听取了福建警察学院教授张光宇关于刑法修正案讲座。(湄洲日报记者 李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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