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 正文 |
官近日,经天津市委批准,天津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天津市委委员、天津市医药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建津(正局级)严重违纪案件。张建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是一起无视党纪党规、变换花样搞“四风”的典型。(12-22中国纪检监察报) 天津市医药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建津,作为市委委员,本应该恪尽职守,严格遵守中八规定,守住“舌尖腐败”,然而却倒行逆施,“把中央精神当成口号,当作幌子,当作与国企无关的东西,说与做两张皮,该吃吃、该喝喝”。 不仅如此,张建津胃口还不小,喝酒只喝有“年份”的15年茅台、30年茅台。2013年,一私企老板为张建津庆祝生日,张建津看到他带来的是普通茅台,便不屑一顾地当众要求改用其他人带来的15年年份茅台酒。 奢靡之风让人咋舌。在香港接受被其“关照”而获取巨大利益的港商奢华宴请,其中有一米多长的鳄鱼尾“盘踞”餐桌;2014年,张建津因公务出访意大利米兰,还不忘让陪同的私企老板为其举办生日PARTY,一餐花费高达上万欧元,竭力显示其国企大老板的“气派。 一瓶茅台酒价格本身不菲,而根据网络报价15年53°茅台更是2800,30年的陈年茅台酒:800元,30年的老茅台1.5万元左右。一个正局级的党员干部,合法收入到底有多少?动辄数千元的年份茅台,张建津喝了多少瓶?而这些酒想必没有一瓶是其用合法收入买过单的。用公款支出的吃喝费用,或“化整为零”报销,或披上“办公用品”、“加班餐费”的外衣入账。 用“财大气粗”的国企,为私企“谋利”,以此换来吃喝“免单”,这是张建津“该吃吃,该喝喝”的技俩,而为了躲避组织监督,张建津把茅台酒倒入矿泉水瓶,改头换面后带到饭店,冠冕堂皇地摆上酒桌,这是张建津敢于冒触犯党纪国法风险的另一技俩。 既“能吃”,又“敢吃”,让张建津养成了每餐“燕鲍参翅”等高档菜肴必点,茅台、五粮液、特供保健酒必上,而且一般茅台酒不入口,要喝就喝15年、30年的年份茅台酒的“品位”。 从张建津只喝年份茅台的“品位”中,我们看见了国企内部混乱的“权力”管理、财务管理,比如私企老板何以甘愿花高价为张建津饭局埋单,比如“报账制度”存在漏洞;也看到了一个正局级的党员干部是如何阳奉阴违躲避组织监察的。 杜绝奢靡作风,刹住舌尖上的腐败,不可能一蹴而就,尤其需要执纪部门久久为功、坚持不懈、真抓真管,唯如此才能让大吃大喝的党员干部“不想吃”、“不能吃”、“不敢吃”。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