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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2月31日讯 记者从莆田市监察局网站获悉,日前,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纪委监察局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灵川镇政府办职工陈开泉用公车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问题。2013年4月13日至2015年5月19日,陈开泉利用担任公车驾驶员之便,用公车加油卡为私家车及摩托车加油22次,共计468.66升,合计3480.03元。2013年2月8日至2014年3月27日,陈开泉驾驶公车闽B97290未按要求落实车辆定点停放规定,擅自将公车开回华亭镇居住地。陈开泉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华亭镇政府办职工林建军用公车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问题。2014年9月14日至2015年7月31日,林建军利用自己兼任公车驾驶员之便,用公车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13次,共计596.67升,合计3818.83元。林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城厢区海洋渔业局执法大队干部梁兵用公车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问题。2014年7月14日至2015年5月29日,梁兵利用临时驾驶公车下乡执法机会,用公车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2次,共计196.36升,合计487.4元。梁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城厢区国土资源分局华亭国土所聘用人员林建国用公车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1月,林建国利用担任公车驾驶员之便,用公车加油卡为私家车及摩托车加油15次,共计465.31升,合计3403.59元。林建国受到区国土资源分局解聘处理。 5、城厢区信访局聘用人员王永芳用公车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问题。2014年3月至2015年9月,王永芳利用担任公车驾驶员之便,用公车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26次,共计909.51升,合计5790.79元。王永芳受到区信访局解聘处理。 6、城厢区地方编纂委员会聘用人员郑加福用公车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9月,郑加福利用担任公车驾驶员之便,用公车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60次,共计639.78升,合计4474.94元。郑加福受到区地方编纂委员会解聘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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