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市民政局:志愿服务融入日常工作窗口每个角落

2015-12-31 13:38  李妙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http://pt.fjsen.com/dnsp/2015123002.flv

志愿者关心帮助前来求助的市民

与莆田学院学生合作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东南网莆田12月31日讯(本网记者 李妙珠)12月17日,莆田市委文明办联合市志愿者协会在全市开展“‘我奉献•我点赞’志愿服务月”活动,共有39家单位参与。30日下午,东南网记者来到莆田市救助管理站,经了解该单位除了做好日常的救助工作,在莆田市民政局的带领下还与莆田市众多志愿服务单位合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助力莆田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当天下午3时许,东南网记者来到莆田市救助管理站,在救助服务厅恰巧遇到莆田市救助管理站志愿者在关心慰问一名前来求助的市民。经了解,该名男子姓罗,来自湖北省远安市,几经辗转来到莆田市,因身无分文,身体又劳累虚弱便一路打听来到莆田市救助管理站,希望救助站能提供其前往福州的车票费用。在得知罗先生的情况后,救助站的志愿者立即前往食堂为其煮了一碗面,让罗先生感到温暖,多次表示感谢,之后便踏上了前往福州的路程。

莆田市救助管理站站长林文瑞介绍,根据数据统计,今年1至11月份,救助站的救助量已达5076人次,一天少则一至两人,多则十多到二十人,救助站主要救助临时有难的市民,确保落难市民吃住不愁,并为市民联系家人、买票返乡。对于未成年人、老年人、行动不便者提供护送等服务。

东南网记者了解到,此次,莆田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救助站以此为契机积极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与莆田学院合作创建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利用学生周末空闲时间,协助救助站管理人员开展救助政策宣传;在天气转凉时,与莆田市长青志愿者协会合作,到山区开展救助劝导活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人群进行劝导至救助站进行帮扶,对于不愿前往的群众,提供食品、衣服、被子等用品助其温暖过冬。在今年的全国救助机构开放日当天,莆田市救助管理站还集中开展以“传递温暖,关爱救助”为主题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救助管理功能工作社会知晓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

莆田市民政局办公室科员郑益军表示,民政部门做的是扶贫济困的奉献事业,近年来,民政部门加大志愿服务工作力度,组建了17支志愿服务队伍,干部职工志愿者比例达80%以上,组织开展了第30个国际志愿者日等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已融入到我们的日常业务工作、窗口服务的每个角落,促进了民政工作的不断发展。”郑益军说。

莆田市民政局正在参加“我奉献·我点赞”志愿服务月活动,邀请大家为他们点赞。

点赞方式:关注“莆田东南网”微信公众号,输入“3136”即可。

莆田市救助管理站开展关爱困难儿童活动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