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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月21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 通讯员 周金赞 黄华)身穿保安服装和反光背心,假冒执法人员在路上拦下孤身豪车女,连续多日实施抢劫。抢劫后,还绑架受害人索要25万元赎金。1月13日,莆田市秀屿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成功抓获2名涉嫌系列蒙面持枪拦车抢劫、绑架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和邹某,破获4起系列持枪抢劫并绑架案件,及时消除了社会不良影响,有力维护了辖区安定稳定。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5天合伙作案4起 抢劫后实施绑架,欲勒索25万 据介绍,1月8日中午,两名男子身穿保安制服和反光背心,假冒执法人员,在莆田城港大道秀屿路段上准备实施抢劫。俩人预谋,由邹某执刀物色独自驾着豪车的孤身女子,待成功将车拦下后,将其胁迫到边上的偏僻位置,陈某届时一同上车实施抢劫。 当天下午2时许,邹某在拦下一辆白色奔驰小车后,企图抢劫车上女司机。由于该女子反抗,邹某与陈某一起逃离了现场。 在第一次实施抢劫失手后,俩人并未收手。次日中午,二人再次来到莆田城港大道秀屿笏石镇路段。邹某和陈某抢劫了一孤身开车的女子1000多元后逃离了现场。 1月11日下午1时许,俩人又抢劫了一名孤身驾着黑色奔驰车的女子3000多元,作案后逃离现场。 1月12日,案犯对车主实施抢劫后,又将受害人劫持,并索要25万元现金(未果)。之后,该二人又逃离现场。 据悉,自1月8日以来,莆田秀屿辖区内接连发生4起针对驾驶小汽车的单身女性实施拦路抢劫的案件,受害人先后共被抢现金1万余元及手机1部。特别是1月12日,案犯对车主实施抢劫后,竟劫持受害人,索要现金25万元(未果)。此次抢劫、绑架案发生在白天,不法分子气焰嚣张、案件性质恶劣,给社会造成极为不良影响。 2名案犯很快被抓到 其中一人多次犯罪,为秀屿笏石人 案发后,莆田市、区两级公安机关领导高度重视,副市长、公安局长李伙金,市公安局副局长唐辉煌,秀屿分局局长林伟均对案件的侦破作了重要指示,要求务必全力以赴、快速破案。秀屿公安分局由分管刑侦的副局长蔡靖凡牵头,抽调分局刑侦、网安、禁毒、警务信息化中心等部门及笏石派出所的相关人员,迅速组成专案组展开侦破工作。 经过几天几夜侦查,专案组成员在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交警支队、荔城、城厢、涵江警务中心的协助下,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活动规律及活动范围。 1月13日上午,专案组成功掌握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锁定其最新活动轨迹。当天11时许,警方在涵江一宾馆内将犯罪嫌疑人陈某、邹某2人成功抓捕归案,缴获高仿“五四”手枪、刀具各1把,以及用于作案的制式保安服装和反光背心、口罩等,追回现金、手机等涉案财物价值万余元。 该二人到案后,专案组立即开展审讯和调查取证工作。经审查,2名犯罪嫌疑人对于其在秀屿区拦车抢劫、绑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陈某(29岁)是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人,邹某(27岁)是贵州省天柱县人。上个月底,陈某经人介绍认识了邹某。当时,邹某身无分文,陈某也欠下十几万元的高利贷。在收留了邹某之后不久,陈某就提议俩人抢一些钱回家过年,邹某同意了。陈某是秀屿区人,便将作案地点定在了城港大道秀屿路段,以方便逃跑。他们选择独自驾车的孤身女子抢劫,是认为女司机胆子小不会反抗。 警方调查发现,陈某年龄不大,但已多次犯罪。在其未满18周岁时,就曾因盗窃被劳教一年,之后又三次因盗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今年底才刚被释放出来。 警方提醒: 莆田秀屿公安分局提醒广大市民,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在路面上执勤时,一般都设有明显的标志或路障;执勤人员都在两名或两名以上,不会单独行动;民警和保安(协警)的制服也有区别,市民稍微留意就可以辨别清楚。 此外,警方提醒,驾驶员在驾车行驶途中,应当保持警惕、锁好车门。如遇到不法分子起了歹意,应在保证自身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再与歹徒斗智斗谋,并伺机设法求助周边群众,及时报警向警方求助。同时,如有市民发现不法分子对他人为非作歹,也应及时报警,帮助受害者脱险,并协助警方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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