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秀屿海洋与渔业局执法大队原会计犯挪用公款罪被免于刑罚

2016-01-25 11:07  张似凡 陈秋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1月25日讯(通讯员 张似凡 陈秋梅)原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执法大队会计宋冬冬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免于刑事处罚。

近日,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执法大队原会计宋冬冬挪用公款一案,秀屿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宋冬冬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共计94081元,存入个人银行帐号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告人宋冬冬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已全部归还赃款及利息,犯罪较轻,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故依法判决被告人宋冬冬挪用公款罪,免于刑事处罚。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