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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2月24日讯(本网记者 吴炳端 王龙风)近日,有网友在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版》上留言反映,称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报销住院费手续繁琐,“工作人员对我百般刁难,前后跑了六趟,开了六张证明,还是没有办下来。”该网友陆先生说。【留言详情】涵江新农合管理中心回复,称因当事人住院的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名字对不上,所以要求他们开具证明。 东南网记者联系上该网友陆先生。陆先生表示,他儿子在江苏看病,之前前往报销住院费时,被要求必须医院开具疾病证明。“现在疾病证明已经补好了,其他规定的证明手续也都齐全,但是去白塘镇卫生院报销的时候,又被要求提供医院开的‘确实是本人住院’住院证明,以及村里开的‘本人是本人’证明,而且还必须在二月底前,否则超过时间就不能办了。”陆先生对此表示不解。 针对陆先生所反映的问题,涵江区白塘镇新农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解释,陆先生的儿子住院,但他儿子在住院小结上的名字和身份证上的名字不同。此外,陆先生儿子身份证上的名字和医疗证上的名字也不一样,三个名字都不同。 该工作人员介绍,陆先生儿子身份证上的名字有一个字是繁体字,字库里没有这个字,住院时用另外一个字代替,因此两个名字不一样。而村里送上来报销的时候,也因打不出那个繁体字,于是也用别的字代替,从而导致三个名字都不一样,“所以我们才要求他们开证明确定住院的和报销的是同一个人。” 就此事,东南网记者也采访了涵江区新农合管理中心。该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市里有文件规定,住院发票、疾病证明书、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这四样必须医院原件并盖章。此外,个人医疗费缴费发票、身份证复印件等硬性的材料也是有文件规定必不可少。“这是从新农合成立以来都要求的。少一个证明到时候审计也是过不了。”该工作人员说。 至于陆先生反映“必须在二月底前才能报销”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如若当年度未报销,跨年度报销只需在第一季度之内报销完即可。“也就是在三月底之前,只要把材料提供过来就可以。” 那疾病证明是市里的硬性规定吗?莆田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市里没有硬性规定,要求一定要有疾病证明。各县区可根据行政服务的情况,自行决定需要与否。“有的县区可能因为财务、审计等需要,在备案的时候要求收这样的材料,有的县区就直接简化材料,只要出院小结就行。”该工作人员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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