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群众举报“非法营运”车辆 经查实每辆次奖励1000元

2016-03-07 18:42  王龙风 张晓蕾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3月7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 通讯员 张晓蕾)今日,东南网记者从莆田市交通执法支队获悉,近日,莆田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莆田市开展联合打击“非法营运”客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这是继莆田交通执法部门视频“查找手”入驻交警部门跟踪非法营运车辆后,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又一重磅举措。

据悉,根据方案要求,莆田市、县(区)两级政府均成立“非法营运”客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由公安交警部门特派2名人员与交通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专职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方案,对群众举报的“非法营运”车辆,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每辆次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莆田市运管处将负责统计到期已退出市场转为民用车辆的客车情况,由交通执法部门负责开展路面执法及违章车辆立案处罚等工作。此外,公安交警部门将严厉打击套牌、假牌客车,到达报废年限车辆等工作,并对妨碍交通执法执行公务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