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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女大学生就业难岂能靠“已育”?

2016-03-08 14:54  张娜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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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大学生就业难”的大背景下,女大学生尤其女研究生的就业问题较为突出,比如不少女大学生在求职时遭遇过“性别歧视”,而解决女大学生就业也是部分高校就业工作的重点。(3月7日新京报)

马上“三八”妇女节了,在这个大学毕业季里,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再度引起关注。可以说,毕业季就业难是老生常谈的话题,尤其是女大学生就业,更是难上加难。基于此,有人可谓是“不走寻常路”,将“已婚已育”作为就业制胜的砝码。笔者认为,这看似有效,但靠此来解决女大学生就业难,也不过是“荒诞不经”。

不可否认,女大学生在就业问题上受歧视,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生育,婚假、产假、哺乳假,都是受法律保护的,用人单位只能妥协。但这些假期,确实影响了单位的一些正常运转,所以在招聘时,大多数单位多半会以加班多、出差应酬等理由将女大学生拒之门外。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现实,没必要去掩饰。而这也成为了一些女大学生上学期间结婚、生育的最真实理由。

但是,解决女大学生就业难仅靠“已育”又很不现实。作为大学生,尚未步入社会,学习还是主业,将时间用在生孩子上,实在是有些“不务正业”。而且,学生时期,心理尚不成熟,更没有经济基础,贸然的生孩子,不仅会耽误学业,而且也会有很大的生活压力。这样一来,能力和素质都会有所欠缺,即便“已育”,在竞争对手面前也变得稍逊一筹。而用人单位一味的将“已育”作为招聘的先决条件,也并不一定会招到优秀的人才。所以说,毕业前生孩子,并非良策,还是该因人而异,莫让“生育”绑架了自己的前途。

笔者认为,要真正解决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仅仅是靠“已育”显然不靠谱,还需多管齐下。其一,女大学生自己要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其二,对有“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进行惩罚,给女大学生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其三,政府部门要有政策和资金倾斜,对没有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给予表扬,对女大学生的产假、哺乳假等给予一定的补助,从而减轻企业的压力。

尽管大学校园并不限制学生的结婚生育,但笔者认为,“已育”也不过是多数女大学生的无奈之举。倘若没有了就业时的性别歧视,没有了“已育”的优越,谁又不愿好好享受一下仅有的几年大学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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