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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1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闵凌欣) 莆田市依据“补短板、扫盲区、托底线、救急难”的原则,截至目前,共对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各种特殊原因造成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2520户家庭开展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303万元。 为了让这项政策惠及更多人,莆田市扩大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由本市户籍的城乡困难家庭扩大到具有本市户籍的常住居民和持有居住证或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的外来人员。建立快速受理机制,把依法申请受理和主动发现受理相结合,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及时帮助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出救助申请。提高临时救助资金筹集标准,在省级补助基础上,每年列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县级资金筹集标准由每人不低于0.2元提高到每人不低于1元。同时,构筑“乡、县、市”三级救助网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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