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出现“抓小孩贩卖器官”系列谣言续:七人被抓

2016-03-15 19:09  王龙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求真”平台

网络是一个无边无际的世界,充斥着各种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的信息和声音,让网友们难辨真伪。

网上不时流传着不少关于莆田的各种事件。有些经证实为真,有些却是个别网友或蓄意恶搞,或传谣造谣,误导众多网友,导致真假难辨。

东南网莆田站开通莆田“求真”平台。针对网络上诸多未经证实的关于莆田的信息,欢迎网友们第一时间将相关网络信息通过以下途径提供给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事情真相。

1.关注“莆田东南网”(ptfjsen)微信公众号

2.进入“莆田13楼”论坛提供相关信息

东南网莆田3月15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日前,网上出现“莆田出现抓小孩贩卖器官团伙”系列谣言。今日,东南网从莆田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获悉,莆田公安机关近日抓获七名在网上制造、传播上述系列谣言的网民。

该七名网民分别为:翁某某,男,23岁,秀屿区埭头镇人;徐某某,女,39岁,仙游县枫亭镇人;刘某某,女,27岁,仙游县枫亭镇人;林某某,女,28岁,仙游县赖店镇人;严某,女,28岁,仙游县盖尾镇人;吕某,女,28岁,仙游县枫亭镇人,怀孕中;吕某某,女,27岁,仙游县枫亭镇人。上述七名网民均已承认在网上传播上述谣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目前公安机关已对上述七名网民依情节轻重、影响范围大小、认罪态度不同,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至十日的处罚,并处罚款伍百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吕某因怀孕,不予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