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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1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曾咏发)省环保厅15日发布的2月份全省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显示,2月份,按照空气质量国家新标准评价,9个设区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5.9%,达标比例范围在89.7%-100%,首要污染物均为细颗粒物(PM2.5)。空气质量由好至差排名依次为:南平、龙岩、厦门、宁德、三明、福州、莆田、泉州和漳州。 另外,全省58个县级城市的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72.7%-100%,平均为93.7%。首要污染物主要也是细颗粒物(PM2.5)。空气质量排名前十位的城市(从第1名至第10名)分别是华安县、清流县、武夷山市、周宁县、宁化县、长乐市、松溪县、尤溪县、武平县和龙岩永定区(并列第9名);空气质量排名后十位的城市(从第58名至第49名)分别是寿宁县、霞浦县、古田县、长汀县、将乐县、光泽县、屏南县、长泰县、泉州泉港区和平和县。其中,寿宁县、霞浦县、古田县、长汀县、将乐县等由于断电、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数据有效性不足。 省环保厅解释,2月份由于适逢春节、元宵节,部分城市因烟花爆竹燃放且局地大气扩散条件较差,因此与平时相比达标天数比例较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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