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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3月28日讯 日前,莆田市工商局消息,2016年2月,该局组织人员对市属主要媒体发布的广告情况进行抽查监测,发现违法广告18条次,整体违法率达0.79%,与1月份的整体违法率(0.81%)相比,下降了0.02%。其中,违法房地产广告18条次,占违法总量的100%,违法主要表现是:广告中未注明销售或预售许可证文号。 部分典型违法广告情况 1.建德天城广告,广告中含有“买建德 读市实小”等为入住者办理升学事项的承诺。广告主:莆田市建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正荣润璟广告,广告中未注明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且没有标注预售或销售许可证文号。广告主:正荣集团。 3.锦福上城广告,广告中未注明销售或预售许可证文号。广告主:锦福地产。 4.中海天下广告,广告中未注明销售或预售许可证文号。广告主:建工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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