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一3岁男童走失流落街头:已被认领回家

2016-04-07 06:47  陈淑霞 陈健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微信朋友圈截图

“求真”平台

网络是一个无边无际的世界,充斥着各种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的信息和声音,让网友们难辨真伪。

网上不时流传着不少关于莆田的各种事件。有些经证实为真,有些却是个别网友或蓄意恶搞,或传谣造谣,误导众多网友,导致真假难辨。

东南网莆田站开通莆田“求真”平台。针对网络上诸多未经证实的关于莆田的信息,欢迎网友们第一时间将相关网络信息通过以下途径提供给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事情真相。

1.关注“莆田东南网”(ptfjsen)微信公众号

2.进入“莆田13楼”论坛提供相关信息

东南网莆田4月7日讯(本网记者 陈淑霞 通讯员 陈健)昨日下午,莆田微信朋友圈在传播一条“笏石镇4岁左右男童走失,在笏石派出所待认领”求助信息。东南网记者第一时间从莆田秀屿区笏石派出所获悉,该男童已跟其母亲安全回家。

据笏石派出所民警介绍,昨日17时34分,一位好心人通过110报警,称其在秀屿区笏石镇西天尾桥头看到有个3岁左右的男孩疑似走失。接到报警后,该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在四周询问无果后,将孩子带回派出所。

半个小时后,有家长拨打110报案,称孩子丢失。该所值班民警询问其孩子的衣着特征、身高年龄,均与带回的孩子相符,便通知其带身份证件来派出所核实。确认无误后,民警让家长将孩子带回。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