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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8 15:10 来源:山西晚报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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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7日热线消息(记者 王晋磊)近日,吕梁市民尹先生的两张工商银行借记卡里,共计9万余元存款在其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竟然不翼而飞。 3月25日下午,尹先生在太原刷卡消费时,发现自己的两张工商银行卡都余额不足。尹先生清楚记得两张卡里共有9万多元,怎么会余额不足呢?经查询,尹先生发现这两张银行卡从3月23日至25日下午4点多,在广州、四川、杭州等地被交易20余次,分别用于消费、信用卡还款、购物等。到他发现时,两张卡里只剩下几百元了。焦急万分的尹先生赶紧拨打了工商银行的客服电话95588,对两张银行卡进行了挂失并修改了密码。 3月26日上午,尹先生返回吕梁报案,离石警方依法立案调查。 4月7日,负责该案件的赵警官告诉记者,经初步调查,可以确定尹先生的银行卡被盗刷,被盗刷的分别是在工行吕梁石州支行和工行太原西岸支行开户办理的个人借记卡,其中“吕梁卡”被盗刷74278元,“太原卡”被盗刷20841元。 这两张银行卡都是比较安全的芯片卡,被盗刷期间,尹先生未离开过山西。他卡上的钱都是通过快钱支付、中移电子商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的。 尹先生告诉记者,他的两张银行卡一直都带在身上,从未借出过,别人也不知道密码。3月17日,他还曾在吕梁工行营业部取款,并收到账户交易变动的提示短信。但是卡里钱被盗时,他的手机正常使用,未收到提示短信。 接到尹先生的反映后,工行太原分行迅速启动了借记卡银联在线支付欺诈交易差错程序流程,主要负责人还当面向尹先生道了歉。3月30日,工行太原分行帮尹先生追回1868元。 ○链接 中国银联发布的2015移动互联网支付安全调查报告显示,1/8的受访者在过去一年中遭遇过网络诈骗,比2014年上升6个百分点。其中,近50%的受访者是被社交账号所骗,其他诈骗手段还包括木马病毒、钓鱼网站、伪基站诈骗短信等。 为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015年末,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并将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支付机构和商业银行合作为客户提供快捷支付业务时,应当事先或在首笔交易时分别与客户建立清晰、完整的业务授权,同时明确约定扣款适用范围、交易验证方式、交易限额及风险赔付责任。银行是客户资金安全的管理责任主体,在后续交易时,无论是由银行进行交易验证还是支付机构代为进行交易验证,银行承担快捷支付资金损失的先行赔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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