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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八中教管以赶学生出校为由索要好处? 回应:家长塞购物卡,已退还

2016-04-12 10:07  王龙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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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4月12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日前,有网友在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反映,称其儿子在莆田第八中学寄宿读书,只因一次早晨起床迟到,教管就以赶出学校为由,向家长索要3000元好处费。【留言详情】对此,莆田八中校方表示,并非将学生赶出学校,而是建议学生搬离宿舍,待自行调整好后,再回到学校寄宿。其中一名学生家长为找学校“通融”,塞了一张价值1000元的购物卡,最后也由校方退还给学生。

网友留言称,“我儿子在莆田第八中学寄宿读书,只因一次早晨起床迟到被教管遇到,教管以赶出学校为由,向我们家长索要三千(元)好处费。我们不给,就在晚上把学生赶出学校,以至于学生晚上流落街头没地方住。如果出了事,谁负责?请问领导,学生迟到一次就赶出学校,他们教管依的是哪条法律法规或校规。”

东南网记者联系上该网友蔡先生。蔡先生表示,发生事情的是他朋友的儿子,是朋友交代他说明此事。蔡先生认为,朋友的儿子只是迟到一次,校方就要直接赶学生出学校,这是小题大做。“他说这个比较难办,明显就是想要暗示家长表示点什么。他们也不可能摆明地说要什么,但我们理解领会其中的意思。”蔡先生说,他的朋友了解到,有一个学生家长就给学校的领导送了一张1000元的购物卡。

针对此事,莆田八中总务处副主任吴金光向东南网记者介绍,学校有规定寄宿的学生必须早上6点半前准时离开宿舍楼。当天,教管查房抓纪律时,却发现有四名学生,故意躲在卫生间,没有想按时离开宿舍楼的意思,造成迟到。因此,学校便依据校纪校规对这四名学生做出同样的处理决定。

“这种故意干扰学校正常行政管理秩序的,还不是一般的迟到,主观上就故意违反校规校纪,性质较为恶劣。”吴金光副主任介绍,学校于是联系学生家长,建议学生搬离出校内宿舍,待自行调整好生活习惯后,再回到学校寄宿,“并不是赶走学生,也不是不再让学生在学校就读或寄宿。”

“那天我不在办公室,有个学生的家长在我办公桌底下放了一张价值1000的购物卡,还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希望能够通融一下。”吴金光说,收到学生家长短信后,他立马回到办公室,并将购物卡上交给学校的一名副校长。

莆田八中吴校长向东南网记者证实,吴金光收到购物卡后,确实上交给了学校一名副校长。这名副校长之后当着班主任的面,将购物卡交还给了学生,并告知该学生家长。目前,这四名违反校纪的学生也已被作退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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