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全国首例小区车库之争”引热议:小区停车位如何归属?收益归谁?

2016-04-28 08:37  郑思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4月28日讯(本网记者 郑思楠 文/图)住宅小区的车库到底属于小区业主,还是属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近段时间,一则关于“全国首例小区车库之争”的消息刷爆了朋友圈。消息称,南京鼓楼区法院近日审结了全国首例小区车库之争,某小区业主赢得了全部车位的所有权。虽然南京鼓楼区法院随后证实这是“旧案重提,并且终审结果与传闻相去甚远”,但小区车位的归属问题一直受到大众普遍关注。那么,目前福州市的停车位权益归属现状如何?物业公司有没有权力就停车位进行收费?记者进行走访调查。

开发商出售或租赁车库必须出示相关产权证明

以福州鼓楼区天泉路两个大型住宅小区为例,天元花园属于业主私有的车库有430个,天元美树馆业主私有的车库有303个。记者首先就这两个小区的停车位产权问题咨询了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开发商出售这些车库的前提是必须由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发放预售许可证。

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向伟告诉记者,开发商是否有权出售或者租赁停车位,要考量停车位是公共用地上的停车位还是建筑区划中的专用停车位。如果是公共用地上的停车位,该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自行出售或租赁。如果是建筑区划中的专用停车位,开发商可以出售或租赁,但要出示相关的产权证明,否则在民法上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业主已购买小区车位为何物业还要收“停车费”?

现在的福州大型住宅小区,不管业主有无购买车位,停车都要向物业交费。那么,这笔“停车费”是否合法?制订价格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记者实地调查了福州市多个住宅小区的“停车费”价格,其中省直屏西小区业主每月要交60元,非业主白天停车5元,过夜停车10元;泰禾红峪已购买停车位的业主每月要交70元,未购买车位的业主每月要交60元,非业主每次5元;而在一些老小区,因为没有规划建设私有车位,比如市直湖前小区,不管业主还是非业主,每月都要交300元“停车费”。

物业公司收取这笔费用的依据是什么?记者电话采访了福州祥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川旻。他告诉记者:“价格的制定都是参照物价局规定,物业收的是管理服务费,是停放车辆安保保洁等各项人工费。”

福建省物价局12358价格举报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福州的小区停车收费是放开的,由每个小区自行定价,小区如果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自行规定,如果没有成立业委会,则参照物业合同约定。”

至于为何出现价格差异,福州泰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谢民说:“价格不同,主要是和小区业主委员会沟通,得到业主同意,然后制订相关合同、规定就可以,但整体价格浮动还是会参照物价局对停车管理服务费的价格标准。”

小区公共停车位非业主停车可收临停费用

在小区公共停车位停车如何收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公共配套设施属于业主共有。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向伟说:“如果非小区业主停车,经符合规定的业主同意,物业经业主委托,可以收费,但收费标准应符合相关物价部门的规定,且收取的费用属全体业主共有。”

以天元花园车辆临停每月120元为例,福州泰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谢民说:“120元中,物业收取管理服务费40元,剩下的80元则由业主委员会收取,收取的是公共资源的占道费。”

那么,这笔公共资源占道费如何使用?谢民告诉记者:“将优先作为专项维修资金的补充。但物业公司也可就小区住宅各项大笔维修费用向业主委员会进行申请使用。另外,这笔公共资源占道费的使用情况也会由业主委员会每三个月在小区公示一次。”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