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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5月5日讯(通讯员 朱琪)2015年11月6日18时30分许,在324国道113KM+200M处,发生了一起车辆刮擦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其中一名驾驶员以各种理由,拒绝配合快速处理中心工作人员,甚至不接电话,结果导致其驾驶证、行驶证被锁定。由于车辆证件无法正常办理手续,该驾驶员最终也只能来到快处中心接受处理。 当时,凌某某驾驶的一部闽B牌号货车与宗某某驾驶的粤S牌号小车发生了轻微刮擦事故。此事故本可以在第一时间快速处理,宗某某也在报案后,第一时间来到快处中心,积极配合快处工作人员。凌某某却在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尽快处理时,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诿,甚至不接电话。 凌某某以为这种刮擦事故不扣证,不扣车,可以耍赖。经快处工作人员正式传唤两次后上报上级机关,将凌某某驾驶证、行驶证予以锁定。由于车辆证件无法正常办理手续,凌某某于2016年5月4日来到快处中心接受处理,并使另一方得到合理理赔。 城厢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自觉配合路面民警及快处中心工作人员,事故发生后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要第一时间进行事故处理,否则车辆证件被锁定后将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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