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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5月9日讯(通讯员 何万发)因盗窃先后被判两次入狱,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重操旧业,因再次盗窃失去自由。近日,经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惯盗江某宝再次被投入看守所。 现年32岁的江某宝系莆田市秀屿区人,曾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015年8月4日刑满释放后,没两个月,江某宝以公司上班较累,需先回宿舍休息为由,一人回到公司员工宿舍,并盗走舍友林某锋、许某森现金共一千余元,后离开。此后的一段时间,江某宝多次作案,先后实施了伙同他人窜到景区,盗取寺庙香火钱;在骑摩托车回家时,顺手偷他人家中圈养的鸭子等犯罪行为,共涉嫌金额达四千多元。 目前,江某宝已被批准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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