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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民:一房遭两卖 官司赢了产权过户却困难重重

2016-05-18 12:54  李妙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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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5月18日讯(本网记者 李妙珠 王龙风)近日,蔡先生在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上反映,称永佳企业“一房两卖”,将房产卖给自己的阿姨后,还卖给莆田市奇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奇公司”)。之后,法院判决奇奇公司的购房合同无效。但自判决书生效以来,近半年的时间,他们前往相关部门要求撤销非法产权,并过户到自家名下,都不被受理。【留言详情】

对此,莆田市房管中心荔城分中心主任梁旭东回复:经过咨询和研究后,他们已经启动撤销程序。但因房产处于查封状态,办理流程被迫中止。

市民:

要求撤销非法产权 部门推诿不受理

蔡先生称,2003年,他阿姨(蔡女士)以50万元向莆田永佳企业购买与自家相邻的1.5坎店面及地下室。2012年,蔡女士却发现,原来早在2010年7月份,莆田永佳企业还与莆田市奇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于当年8月份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随后,蔡女士向法院起诉奇奇公司非法侵占房产。法院判决后,奇奇公司不服荔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向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根据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莆民终字第2100号】,法院依法判决,奇奇公司与永佳企业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涉及蔡女士的1.5坎店面及地下室部分的买卖合同无效。

蔡先生表示,自拿到法院民事判决书后,阿姨蔡女士便前往莆田荔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撤销奇奇公司的产权,过户至其阿姨名下。

“但没想到遭遇重重困难。”蔡先生回忆,2015年12月份,他们拿着法院判决文书前往莆田市房管中心荔城分中心,被告知正筹备成立荔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今年2月份,不动产登记中心称尚未移交,让他们前往莆田市房管中心荔城分中心。之后,他们又被告知房产存在设置抵押权、处于查封状态和未办理契税等情况,不能给予办理。“后来我们向上面反映,他们又说要前往法院开具行政协助执行书。总之从去年年底至今,我们已经来回奔波有一百多次,事情却都还没办理。”蔡先生说。

部门:

房产处于查封状态,撤销决定书尚不能发出

针对此事,东南网记者前往莆田市荔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该中心副主任邓志勇说,目前,法院民事判决书里只明确表明奇奇公司与永佳企业的购房合同无效,并未说明是否撤销产权或者过户,因此让市民向法院申请开具行政协助执行书。

莆田市房管中心荔城分中心主任梁旭东介绍,该事件属于“一房两卖”的情况,一般法院判决分撤销产权、直接过户和合同无效三种情况。目前,法院已经判决奇奇公司与永佳企业的购房合同无效,行政机关将以此作为撤销奇奇公司产权的依据之一。

“经过一番咨询和研究后,我们已经启动撤销程序。”梁旭东解释,原先该房产设置了抵押权,按规定不能给予办理,之后抵押权取消了,便起草撤销决定书及发放权利告知书给予奇奇公司。但因目前房产处于查封状态,撤销决定书尚不能发出,不能注销房产证。

之后产权将如何过户至蔡先生阿姨名下?梁旭东表示,待奇奇公司产权被撤销后,产权会恢复至原先的永佳企业名下,之后市民可同永佳企业再携带有效合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

“但他们说要等行政诉讼期6个月过后,才可申请过户,这期间存在房产再次被转让的风险。”蔡先生提出自己的顾虑。对此,梁东旭表示,撤销行政决定作出后就生效,房产解封后办理程序也不受时间限制,其间注销房产证等流程都会依序进行。但作出撤销行政决定之后,将告知对方有60个工作日的行政诉讼复议期和6个月的诉讼期。“至于风险我们都能理解,但这是法律上规定的。”梁东旭最后补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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