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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5月26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 吴炳端)近日,有网友在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称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前沁村有一户人家超层次、超面积违建,希望主管部门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留言详情】对此,东峤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回复,该户主作出三点承诺,因此建议给予过渡性保留。秀屿区两违办表示,该房屋经过审批,但确实存在超层次、超面积问题,具体如何处理,需要几个相关部门讨论研究再做出处理意见。 网友反映: 举报违建,相关部门没作出处理 该网友留言称,位于秀屿区实验中学斜对面(凌岱路与兴港大道路口南)有座超高的6层违章建筑,第一层层高6米、4个大店面,每层建筑面积为395平方米,共违建了1800平方米。而2014年8月,秀屿区政府土地相关部门只审批了150平方米给该户,明显属于严重超面积违建。 该网友称,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在户主违建时,秀屿区东峤镇国土资源所等相关责任部门巡查两次,却只做出两次口头警告,并未对违建行为进行制止。“本人多次举报,对方违建行为至今未得到处理。”该网友称。 被反映人的哥哥李先生表示,他弟弟家确实可能存在超审批范围建设的问题,但并非举报人说得那么多。此外,当时因为审批政策,建房期间暂停了一段时间,才会导致边批边建情况的存在。“我们俩兄弟当时是一起申报,但只有我弟弟批了下来,就造成建的面积偏大了些。而且政府每次要求怎么做,我弟弟那边也会配合。”李先生说。 东峤镇政府: 最终要怎么处理,等上级的意思 针对网友举报的问题,东峤镇分管“两违”工作的司法所所长苏文锦介绍,该户人家李某于2012年8月未经审批开始动工建房,镇政府巡查发现后,立即给予执法制止。2012年12月,李某申请新建住宅手续,东峤镇政府于当月审批李某新建手续。但2013年,全市停止建房审批,李某没能完成区一级审批,并在无法审批的情况下继续抢建。 “当年2月,房屋建至一层,镇政府巡查发现后,再次给予执法制止。”苏文锦告诉东南网记者,2013年12月,李某重新申请新建住房。2014年8月,秀屿区人民政府批准其新建面积150平方米。后李某继续建房,并于2015年1月建至5层半并封顶。“房屋第一层占地面积290多平方米,但之后往上面建的楼层面积有减少。”苏文锦说。 苏文锦表示,该户超面积、超层次建房,但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同时该户已作出“房子绝对安全、住宅功能性质不变”的保证,并保证如有拆迁不要求有补偿,因此镇村经研究决定给予过渡性保留。“我们也把这事报到区两违办,最终要怎么处理,我们就等上级的意思。”苏文锦说。 秀屿两违办: 如何处理,需相关部门协商讨论 对此,秀屿区“两违办”主任张洪忠表示,区“两违办”只是一个监督巡查机构,负责督查、协调、考评工作。“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若发现两违问题,会督促乡镇一级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对两违问题的具体查处执行人,还是在乡镇一级单位。”张洪忠说。 张洪忠介绍,李某房屋确实存在超面积、超层次的超审批范围建设问题,区“两违办”也给东峤镇政府发过督办单和催办单,督促镇政府按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并将该房屋列入两违跟踪监管名单。 “东峤镇政府也跟我们反映过户主做出承诺一事,这事具体最后要怎么处理,还要几个相关部门一起讨论研究一下。”张洪忠称,政府部门执法程序需要完整性,所以针对李某违建一事,要如何处理,还需几个相关部门一起协商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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