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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四家企业存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被省环保厅通报

2016-05-27 12:48  李妙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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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5月27日讯(本网记者 李妙珠)日前,省环保厅通报全省今年第二批18个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其中,莆田有四家企业,分别为:莆田大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莆田市涵江区科立粘胶制品厂、莆田市涵江区初日化工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昌德食品有限公司。省环保厅要求莆田市环保局督促被通报的这4家问题企业限期完成整改工作,并于8月31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

据介绍,莆田大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演练;原料化学品仓库周边无事故废水收集设施;雨水外排口无事故废水截流缓冲设施,事故废水可通过雨水口外排。

莆田市涵江区科立粘胶制品厂存在的问题:未按《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演练;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厂区雨水外排口无事故废水收集设施,事故废水可通过雨水口外排。

莆田市涵江区初日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未按《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预案未备案;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厂区无事故应急池,雨水外排口无事故废水拦截设施,事故废水可通过雨水口外排;自备柴油塑料储罐无防护措施;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演练。

莆田市城厢区昌德食品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未按《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演练;氨气泄漏喷淋废水未与应急池相连,可直排外环境;两大桶机油堆放在厂区内排洪沟边,无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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