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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莆田市2016年秋季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2: 市直公办学校2016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 一、施教区及招生要求 (一)市实验小学 1.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镇海街道凤山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 2.户籍和持有2005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的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镇海街道镇海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 (二)市第二实验小学 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城厢龙桥街道龙桥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户籍在城厢龙桥街道兴安社区的莆田学院中区和北区的教师适龄子女。 (三)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 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园路以西、八二一中街以东、文献东路以北、东园东路以南区域内的居民适龄子女。 (四)莆田第二中学初中部 1.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北大道延寿桥以北至8710部队区域内新建小区居民子女。 2.泗华村、洋西村、溪白村、延寿村、后卓村原户籍居民适龄子女。 (五)符合施教区划片要求的适龄少年儿童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持有以下证明之一即可: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发票、拆迁合同、土地证、门牌证、居住单位公房需提供单位证明和水电费发票,本方案统称“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具体要求: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其本人或父母有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3.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要按规定报名时间到片区内学校办理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二、剩余学位电脑派位要求 (一)招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7月18日至21日。 2.报名地点:各相应学校剩余学位电脑派位报名窗口。 3.电脑派位对象要到相应片区学校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二)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2016年1月1日(含)后落户适龄少年儿童应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具体要求: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有其本人或父母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供: (1)随迁子女原户籍身份证明; (2)父母一方持2015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的暂住地有效居住证明(含暂住证、租房合同等); (3)父母在暂住地的城区企业务工,2015年12月31日至报名之日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父母在暂住地经商,持有暂住地工商部门于2015年12月31日(含)前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三)派位安排 派位工作由市直相关学校具体操作,市教育局监督,并邀请部分家长和行评代表参加。 参加市直义务教育公办阶段学校电脑派位落选者、新落户适龄少年儿童和随迁子女,由户籍或暂住地所在县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就读。 莆田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咨询电话: 小学招生:0594-2684692 初中招生:0594-2692757 莆田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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