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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质疑莆田筱塘小学秋季招生条件 教育部门:因学校规模小、片区大

2016-06-09 08:58  李妙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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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6月9日讯(本网记者 李妙珠)日前,网友在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反映,称莆田市2016年秋季招生文件规定,户口迁入时间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的适龄儿童,可以进入片区小学就学,可城厢区筱塘小学却将时间提前至2014年12月31日。【留言详情】

该网友留言说,自己是一名农村进城务工者,2015年辛苦买房就是为了让孩子能入读所在片区的筱塘小学。得知筱塘小学将购房合同截止时间提前至2014年12月31日前,其向城厢区招生办咨询,被告知“是学校提出的,如果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人数太多,学校招收不完”。

“往年筱塘小学都可以,今年为什么就招收不完?难道多收了2015年购房的孩子,学校就运行不了?还是学校搞精品学校,要压缩规模……”该网友提出质疑。

莆田城厢区教育局招生办经办人员林先生回复东南网记者,2016年城厢区秋季招生方案将于下周出台,目前,筱塘小学招收2014年12月31日(含)前办理房产证明,户籍在凤凰山街道筱塘、月塘、新塘社区的适龄儿童。

“作出这个规定,是因为个别小学规模小、所在片区较大。”林先生坦言,筱塘小学招收筱塘、月塘、新塘三个社区的适龄儿童,学位数原本就已经紧张。另外,随着该片区新楼盘的不断建设,每年新迁入的户口非常多,适龄儿童人数也在不断变化,而学位数又固定不变,因此不能与往年相比较。

“省厅规定一个班级招收人数在50人左右,所以并不是学校要刻意压缩规模。”不过,林先生建议,2015年购房的,若符合条件可以先参加摇号,之后还有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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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秋季莆田市义务教育招生方案的通知

6月2日,莆田市教育局发布《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秋季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市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招生工作实际,现就2016年秋季我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严格落实“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2.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原则;

3.剩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以及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原则。

二、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为2009年9月1日(含)后至201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

三、公办学校招生

1.招生时间:7月4日至7月30日。具体时间安排按照《莆田市2016年秋季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1)统一进行,不得提前招生。

2.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应首先满足施教区内在2015年12月31日(含)之前落户的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需求。剩余学位由市直学校、荔城区教育局、城厢区教育局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适龄子女就学。

3.参加电脑派位对象:

(1)户籍在2016年1月1日(含)后迁入施教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

(2)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

一是父母一方在中心城区暂住,持2015年12月31日(含)以前办理的暂住地有效居住证明(含暂住证、租房合同等)。

二是父母一方在暂住地的城区企业务工,2015年12月31日(含)至报名之日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父母一方在暂住地经商,持有暂住地工商部门于2015年12月31日(含)前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参加电脑派位对象报名时只能根据户籍或暂住地学校报名,不得跨区跨校重复报名。学位空余实行递补入学政策。凡经电脑派位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该学位由电脑派位下一序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递补入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要严格控制班生规模,严禁出现“大班额”。

4.参加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对象:

(1)电脑派位落选的随迁子女。

(2)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但持有暂住证明的随迁子女。

5.试行部分公办小学毕业生对应直升公办初中政策。凡列入直升学校的毕业生可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对应初中校报名。

6.市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市直公办学校2016年莆田市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附件2)实施。

7.荔城区教育局、城厢区教育局辖区内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分别按照《荔城区2016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附件3)和《城厢区2016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附件4)实施。

8.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招生,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

四、民办学校招生要求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关于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有关问题的意见》(教政法函[2013]1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民办初中在2016年7月4日至7月19日内按计划完成招生。擢英中学、哲理中学、砺青中学七年级招生试行在莆田教育网统一报名,统一时间,分校面试录取的办法进行招生。具体方案详见附件5-7。

五、照顾招生对象

以下对象可按有关政策照顾协调到相关学校入学,照顾招生的名单由所在单位于6月25日前送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县区教育局及市直学校。

1.符合政联[2013]1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驻莆部队现役军官子女。

2.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

3.符合闽教基[2015]34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4.符合莆委发[2015]32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

5.SOS儿童村适龄少年儿童。

6.其它政策照顾对象。

六、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少年儿童及子女

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港、澳通行证)、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出生证、成绩单等)。一是父母在城区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二是父母在城区没有房产证明的,可参加暂住地片区所在学校电脑派位,落选者就近统筹入学。

七、其它县区(管委会)招生方案制定

仙游县、涵江区、秀屿区、湄洲岛和北岸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由所在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及参照本通知要求自行制定,并于6月5日前在各县区教育网上公布。

八、规范学籍建档

招生结束后,各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立即为所有新生在全国电子学籍平台完成学籍建档或调档工作,坚决避免出现学生学籍的漏建、断档现象。小升初招生调档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统一协调,统一办理,学生原学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不得无故滞留符合条件到其他县区初中学校就读学生的学籍档案。9月30日前,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必须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新生信息采集建档工作。

附件:

1.莆田市2016年秋季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2.市直公办学校2016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

3.荔城区2016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

4.城厢区2016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

5.莆田擢英中学2016年七年级招生面试方案

6.莆田哲理中学2016年七年级招生面试方案

7.莆田砺青中学2016年七年级招生面试方案

莆田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日

附件1:

莆田市2016年秋季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2:

市直公办学校2016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

一、施教区及招生要求

(一)市实验小学

1.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镇海街道凤山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

2.户籍和持有2005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的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镇海街道镇海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

(二)市第二实验小学

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城厢龙桥街道龙桥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户籍在城厢龙桥街道兴安社区的莆田学院中区和北区的教师适龄子女。

(三)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

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园路以西、八二一中街以东、文献东路以北、东园东路以南区域内的居民适龄子女。

(四)莆田第二中学初中部

1.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北大道延寿桥以北至8710部队区域内新建小区居民子女。

2.泗华村、洋西村、溪白村、延寿村、后卓村原户籍居民适龄子女。

(五)符合施教区划片要求的适龄少年儿童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持有以下证明之一即可: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发票、拆迁合同、土地证、门牌证、居住单位公房需提供单位证明和水电费发票,本方案统称“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具体要求: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其本人或父母有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3.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要按规定报名时间到片区内学校办理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二、剩余学位电脑派位要求

(一)招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7月18日至21日。

2.报名地点:各相应学校剩余学位电脑派位报名窗口。

3.电脑派位对象要到相应片区学校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二)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2016年1月1日(含)后落户适龄少年儿童应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具体要求: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有其本人或父母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供:

(1)随迁子女原户籍身份证明;

(2)父母一方持2015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的暂住地有效居住证明(含暂住证、租房合同等);

(3)父母在暂住地的城区企业务工,2015年12月31日至报名之日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父母在暂住地经商,持有暂住地工商部门于2015年12月31日(含)前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三)派位安排

派位工作由市直相关学校具体操作,市教育局监督,并邀请部分家长和行评代表参加。

参加市直义务教育公办阶段学校电脑派位落选者、新落户适龄少年儿童和随迁子女,由户籍或暂住地所在县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就读。

莆田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咨询电话:

小学招生:0594-2684692

初中招生:0594-2692757

莆田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日

附件3:

荔城区2016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

一、城区公办学校招生片区

(一)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片区

1.麟峰小学:招收户籍属英龙居委会的适龄儿童。

2.梅峰小学:招收户籍属梅峰、长寿、文献居委会的适龄儿童。

注:上述居委会内的适龄儿童入学时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15年12月31日(含)前。对2016年1月1日(含)以后户籍迁入上述居委会内的适龄儿童,先参加电脑派位,派位落选的按统筹安排。

3.荔城区第一实验小学:

(1)招收南郊村原村民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在以下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和新楼盘购房户的适龄儿童。

①区域范围:

东—以荔园路为界(新福厦路,从下店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到仪莘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西—以胜利北街为界(从胜利路与下店路交叉路口到帝源首座),

南—以东圳东路(从帝源首座到延寿路与东圳路交叉路口),延寿中路(从延寿路与东圳路交叉路口到延寿路与延寿溪支流<市住建局旁>交叉路口),延寿溪支流为界(从延寿路与延寿溪支流交叉路口向东延伸到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北—以下店路为界(从胜利路与下店路交叉路口到胜利路与东圳路交叉路口)。

②主要楼盘有:宏利花园、帝源首座、红星美凯龙、三信秀水华庭、荣华新苑、华港东城一号、祥荣荔树湾、LNG中海国际、荔能华景城、南郊濠浦安置房(原濠浦村民拆迁安置在南郊村的)、立丰左岸蓝海、欧氏臻城、馨宜皇庭骏景、荔园小区、兴业华庭、天通泰、万宇浅水湾陶源、东方银座等。

4.拱辰中心小学:

(1)招收拱辰居委会、区招生办安排符合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在以下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及新楼盘购房户的适龄儿童。

①区域范围:

东—以荔园中大道为界(新福厦路,从仪莘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到东园东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西—以胜利北路(从胜利北路与东圳路交叉路口到胜利北路与东岩路交叉路口)、沿九五医院旁东岩路到八二一中街为界(从九五医院旁东岩路沿宝隆灯饰到八二一中街与东园路交叉路口);

南—以东园东路为界(从八二一中街与东园路交叉路口到东园东路与荔园中大道交叉路口);

北—以东圳东路(从帝源首座到延寿路与东圳路交叉路口),延寿中路(从延寿路与东圳路交叉路口到延寿路与延寿溪支流<市住建局旁>交叉路口),延寿溪支流为界(从延寿路与延寿溪支流交叉路口向东延伸到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②主要楼盘有:东岩山小区、凤达花园、浅水湾荔苑、宝胜豪庭、护城河五期、宝胜花园、宝胜购物中心、宝胜幸福小区、宝胜宝兴商住楼、宝胜富贵苑、三紫花园、万通小希尔顿、万通花园、欧氏雅筑、正荣荔园华府、新威国际、艾力艾国际中心、龙腾东方、新日财富广场、荔东佳苑、巨岸美荔中心、海峡商务中心、凯天国际、艾力艾国际中心B地块、中暨?艾力艾国际中心A地块等。

5.荔城区第三实验小学:

(1)招收镇海居委会、阔口居委会、区招生办安排符合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在以下区域内的常住居民适龄儿童及新楼盘购房户的适龄儿童。

①区域范围:

东—以荔园路为界(从文献东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到荔园路与天妃路交叉路口),

西—以八二一中街为界(从八二一中街与文献东路交叉路口到八二一中街与天妃路交叉路口),

南—以天妃路为界(从八二一中街与天妃路交叉路口到荔园路与天妃路交叉路口),

北—以文献东路为界(从八二一中街与文献东路交叉路口到文献东路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②主要楼盘有:汉庭花园A、B区,汉庭花园小区,阔口安置小区,阔口申购房,阔口安置房,谊来印象,正鼎早城,正鼎东街口、东梅小区、梅亭小区、华港财富港湾等。

6.拱辰中心小学分校

(1)招收拱辰居委会及畅林居委会部分村民的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在以下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及新楼盘购房户的适龄儿童。

①区域范围:

东—以八二一北街为界(从荔涵大道与八二一北街交叉路口到八二一北街与下店路交叉路口);

西—以东圳西路为界(从东圳西路与学园北路交叉路口到东圳西路与胜利北路交叉路口);

南—以胜利北街(从东圳西路与胜利北街交叉路口到下店路与胜利北街交叉路口),下店路为界(从胜利北街与下店路交叉路口到八二一北街与下店路交叉路口);

北—以城涵大道,学园北路为界(从东圳西路与学园北路交叉路口到城涵大道与荔园路交叉路口)。

②主要楼盘有:锦峰龙园、立丰公馆、凤达辉煌商住楼、西庚改造片区、名成佳园、安泰花园、西庚安置小区、荔隆幸福苑等。

注:以上各校片区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15年12月31日(含)前。对2016年1月1日以后户籍迁入上述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参加统筹安排。

7.南郊小学:招收户籍在南郊社区的适龄儿童。

主要楼盘有:泰盛综合体、荔园小区C区安置房、凯天金苑、保利香槟国际、南郊二期安置房等。

8.荔城区麟峰小学木兰分校

(1)招收新溪村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在以下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①区域范围:

东—以木兰溪为界,

西—以荔园东大道为界(新福厦路),

南—以木兰溪为界,

北—以城笏路为界。

②主要楼盘有:正荣财富中心等。

9.荔城区第四实验小学:

(1)招收张镇村、陡门傅墩村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在以下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及新楼盘购房户的适龄儿童。

①区域范围:

东—以迎宾大道为界(荔港大道),

西—以望湖路为界,

南—以滨溪路为界(沿木兰溪北岸),

北—以玉湖路为界。

②楼盘主要有:万科新城等。

10.新溪小学:招收新溪、步云、古山、埭里村的适龄儿童。

11.畅林小学:招收畅林居委会的适龄儿童。

(二)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片区

1.中山中学:招收户籍在2015年12月31日(含)前迁入文献、凤山、梅峰、长寿、英龙五个居委会(以下统称五个居委会)内的小学毕业生及镇海老村民子女。对2016年1月1日以后户籍迁入上述五个居委会和镇海老村民户籍回迁的小学毕业生,先参加电脑派位,派位落选的安排在莆田第九中学就学。

2.莆田第九中学

(1)莆田九中初中部试行部分小学直升初中政策,招收西洙中心小学、荔浦小学、长丰小学、南郊小学、畅林小学、七步小学、濠浦小学、莘郊小学、新溪小学的小学毕业生;

(2)招收户籍在拱辰街道办事处和镇海街道办事处的小学毕业生及区招生办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属于对口直升莆田九中的小学毕业生,凭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直接到学校报名;公办中小学学校(含九中)实行划片招生,在接收完本片区户籍学生和政策性照顾学生后,如还有剩余学位的,接受符合条件的电脑派位对象报名,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时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按电脑派位产生入学学位;电脑派位落选者及统筹安排对象,由区教育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各学校应于报名前1周在划定的片区张贴招生通告。

(一)本片户籍适龄少年儿童

(1) 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为父(或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发票、拆迁合同、土地证、门牌证、居住单位公房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和水电费发票等,以下简称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 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少年儿童本人的,在户籍同一地址有本人或父母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3)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的一至九年级就学,但同父(母)的多个少年儿童仍可在施教区的一至九年级就学。

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于7月9日-7月17日携带居民户口簿和房产证明到片区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按电脑派位和统筹安排相结合办法招生。

1.参加电脑派位报名对象及条件

(1)户籍时间不足的:在文献、凤山、梅峰、长寿、英龙五个居委会内有房产的但户籍在2016年1月1日(含)后迁入上述五个居委会的适龄少年儿童;

(2)有户籍无房产证明:户籍在五个居委会(文献、凤山、梅峰、长寿、英龙)内但未持有房产证明的适龄少年儿童(且在荔城区城区内幼儿园、小学就学一年以上的);

(3)有居住证明(含暂住证、租房合同等)的: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一是学生父母一方居住在上述五个居委会内的,且在2015年12月31日(含)以前办理暂住地的有效居住证明。

二是学生父母一方在上述五个居委会内的企业务工,须从2015年12月31日至报名之日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父母一方在上述五个居委会内经商,且持有暂住地工商部门于2015年12月31日(含)前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注:在工商部门登记营业执照上的姓名须是入学孩子的父或母)。

注:报名时只能填报一所学校,不得跨区跨校重复报名。凡经电脑派位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该学位由电脑派位下一序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递补入学。

符合电脑派位的请于7月18日-21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地或暂住地片区学校(小学:麟峰、梅峰小学;中学:中山中学)参加学位申请报名。材料由各校负责把关审核,区教育局与区招生监察负责复核。

派位顺序:首先户籍入时间不足的和有户口无房产证明,其次是随迁子女、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少年。电脑派位落选者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电脑派位工作在区教育局监督下由各学校具体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派位结果由学校上报区教育局。

2、就近统筹安排

(1)对象及条件:

①电脑派位落选者;

②迁入时间不足的:户籍2016年1月1日(含)以后迁入拱辰、镇海、阔口居委会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③有房产无户口的:房产坐落在荔城区英龙、梅峰、长寿、文献、凤山内但户籍因客观原因未迁入的。

④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但持有暂住证的随迁子女;

(2)统筹安排的顺序:按以上①、②、③、④对象依次统筹安排。

(3)统筹安排的方案:

①小学部分:

居住在英龙、梅峰、长寿、拱辰居委会辖区内的适龄儿童上统筹条件的,由拱辰中心小学负责报名认定、审核汇总,区招生办根据报名人数和招生学校的实际容量情况,依据统筹对象的顺序进行安排就学:首先是拱辰中心小学;其次是拱辰中心分校;第三是畅林小学及隶属拱辰中心的附近小学。

居住在文献、凤山、镇海、阔口居委会辖区内的适龄儿童符合以上统筹条件的,由区第三实小负责报名认定审核汇总。区招生办根据报名人数和招生学校的实际容量情况,依据统筹对象的顺序进行安排就学:首先是区第三实小;其次是麟峰小学木兰分校;第三是新溪小学(注:以上参加电脑派位落选对象无需重新认定资格)。

其它片区根据学生家长务工单位及所居住地在各村居附近学校就学。

②初中部分:参加电脑派位落选的直接安排莆田第九中学就学,居住在镇海、拱辰两个办事处辖区内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小学毕业生由莆田第九中学负责报名认定审核及接收。

符合统筹安排就读的请于7月18日-21日携带相关材料到以上所述学校(拱辰中心、区三小、九中)参加学位申请报名。

(三)特长生招生

为巩固中山中学“福建省重点体育传统项目”优势,持续发展我区的体育事业,培养我区体育发展的有生后备力量,拟面向全区2016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公开招收体育特长生20人。

(四)照顾招生对象

以下对象可按有关政策照顾协调到相关学校入学,照顾的招生名单由所在单位6月25日前送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县区教育局及市直学校。

1.符合政联[2013]1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驻莆部队现役军官子女。

2.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

3.符合闽教基[2015]34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4.符合莆委发[2015]32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

5.SOS儿童村适龄少年儿童。

6.其它政策性照顾对象。

(五)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少年儿童及子女

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港、澳通行证)、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出生证、成绩单等)。一是父母在城区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二是父母在城区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暂住地片区所在学校电脑派位,落选者,就近统筹入学。

三、民办学校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关于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有关问题的意见》(教政法函[2013]1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招生广告、招生方案必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在2016年7月4日至7月19日内按招生计划完成招生。

四、招生工作要求

1.各相关学校应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服务窗口,并通过教育信息平台、校务公开栏和张贴布告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学校招生信息。

2.区招生办、各有关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各项政策规定,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主动接受社会对招生过程的监督,及时公开招生信息。任何学校不得弄虚作假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

3.所有学校招生结束后,要立即为所有新生在全国电子学籍平台完成学籍建档或调档工作,坚决避免出现学生学籍的漏建、断档现象。小升初招生调档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统一协调,统一办理。9月30日前学校必须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新生信息采集建档工作。

五、其它事项

1.原在荔城区内就读小学、幼儿园的毕业生,未能提供符合划片或电脑派位及统筹安排条件材料的,应及时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就学手续。

2.属莆田市实验小学、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划片范围的以莆田市教育局有关招生文件为准。

荔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咨询电话:2294239

莆田市荔城区招生委员会

2016年6月2日

附件4:

城厢区2016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

一、城区公办学校招生片区

(一)小学招生片区

1、区第一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在龙桥街道泗华村、洋西村及万辉社区的适龄儿童。

2、区第二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在霞林街道棠坡、肖厝村(社区)的适龄儿童。

3、逸夫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在龙桥街道北磨、下磨社区的适龄儿童及户籍在北磨、下磨社区的莆田学院南区教职工子女。

4、兴安小学:招收户籍在龙桥街道兴安、梅山社区的适龄儿童。

5、太平小学:招收户籍在龙桥街道太平、龙德井社区的适龄儿童。

6、延寿小学:招收户籍在龙桥街道延寿村、雅颂居小区的适龄儿童。

7、南门学校:招收户籍在凤凰山街道南门社区以及朱坑、白洋、林桥村的适龄儿童。

8、中特小学:招收户籍在凤凰山街道南园社区及中特小区和三和观天下小区的适龄儿童。

9、筱塘小学:招收2014年12月31日(含)前办理的房产证明、户籍在凤凰山街道筱塘、月塘、新塘社区的适龄儿童。

10、沟头小学:招收户籍在霞林街道沟头、莆糖社区的适龄儿童。

11、霞林学校:招收莆田市广化寺周边凤凰山街道新塘社区新南小区等小区以及户籍在霞林街道霞林社区、屿上村、祥和山庄、山水雅居的适龄儿童。

12、下黄小学:招收户籍在霞林街道下黄、顶墩村的适龄儿童。

13、坂头小学:招收户籍在霞林街道坂头村的适龄儿童。

14、木兰小学:招收户籍在霞林街道木兰村的适龄儿童。

15、铁岭教学点:招收户籍在霞林街道铁岭村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招生片区

1、莆田三中:试行部分小学直升,招收区第一实验小学、延寿小学、兴安小学等3所小学毕业生;户籍在龙桥街道龙桥、兴安社区(村)、梅山、泗华、延寿、洋西和万辉社区(村)小学毕业生。

2、文献中学:招生收户籍在龙桥街道太平、下磨、北磨社区及凤凰山街道龙德井、筱塘、新塘、月塘、朱坑、白洋、林桥社区(村)小学毕业生和户籍在北磨、下磨的莆田学院南区教职工适龄子女。

3、南门学校初中部:①招收户籍在凤凰山街道南门、南园社区以及2014年12月31日(含)前办理的房产证明、户籍在霞林街道莆糖、沟头、棠坡、肖厝、顶墩、下黄社区(村)小学毕业生;②南门企业集团员工子女。

4、霞林学校:招收户籍在霞林街道霞林、木兰、坂头、屿上、铁岭社区(村)以及祥和山庄、山水雅居等莆田西片区小学毕业生。

二、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莆田三中初中部试行部分招生计划对口直升与划片招生,属于对口直升的小学毕业生,凭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直接到学校报名。

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莆田三中)实行划片招生,首先满足户籍在2015年12月31日(含)前迁入各公办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和政策性照顾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需求后,如还有剩余学位的,接受符合条件的电脑派位对象报名,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时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按电脑派位产生入学学位;电脑派位落选者和统筹安排对象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各学校应于报名前1周在划定的片区张贴招生通告。

(一)城区公办学校片区就近划片对象及报名条件

1.就近划片对象报名时间地点:7月9日-7月17日携带居民户口簿和房产证明(持有以下证明之一即可: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发票、拆迁合同、土地证、门牌证、居住单位公房需提供单位证明和水电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户籍所在地片区内公办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2.就近划片报名对象: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城厢区城区公办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具体要求如下: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父母一方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且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一方与户主祖父母一方或外祖父母一方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且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有其本人或父母一方房产证明,如房产所有者为其父母一方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3)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城区户籍适龄少年儿童,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少年儿童在片区内的一至九年级就学,但同父(母)出生的多个少年儿童,仍可在片区内学校一至九年级就学。

(二)照顾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以下对象可按有关政策照顾协调到相关学校入学,照顾的招生名单由所在单位6月25日前送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县区教育局及市直学校。

1.符合政联[2013]1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驻莆部队现役军官子女。

2.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

3.符合闽教基[2015]34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4.符合莆委发[2015]32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

5.SOS儿童村适龄少年儿童。

6.其它政策性照顾对象。

区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转发的名单,由区教育局招生监察与招生办共同审核以上有关单位子女申请就学的相关证明材料,给予安排入学。具体要求如下:符合照顾政策对象的学生请于6月30日至7月5日到区教育局报送相关材料,由区招生监察办公室与招生办共同审核;7月9日-7月17日到相关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7.城厢区纳税大户法人代表或对城厢发展有较大贡献者子女。具体要求如下:6月30日至7月5日携带户口薄、区政府表彰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报名,由区招生监察办公室与招生办共同审核;7月9日-7月17日到相关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三)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少年儿童及子女

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港、澳通行证)、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出生证、成绩单等)。一是父母在城区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二是父母在城区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暂住地片区所在学校电脑派位,落选者,就近统筹入学。

(四)电脑派位对象报名及条件

1.电脑派位对象报名时间地点:7月18日-21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地或暂住地片区学校报名窗口报名,逾期视为自行放弃。报名时只能填报一所学校,不得跨区跨校重复报名。

2.电脑派位报名对象

(1)户籍迁入时间不足的:①户籍在2016年1月1日(含)后转入城厢区中心城区公办学校片区内并持有房产证明的适龄少年儿童。②户籍在2015年1月1日(含)转入凤凰山街道筱塘、月塘、新塘社区、霞林街道莆糖、沟头、棠坡、肖厝、顶墩、下黄社区(村)并持有房产证明的适龄少年儿童。

(2)有户籍无房产证明的:户籍在城厢区中心城区公办学校片区内但未持有房产证明的(已在城厢区城区内幼儿园、小学就学一年以上的)。能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明和就学满一年证明(毕业证或成绩报告册)的适龄少年儿童。

(3)持有效居住证明(含暂住证、租房合同等)的,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一是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城厢区城区暂住,持2015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明(证件上地址须与暂住地一致);

二是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城区企业务工,2015年12月31日至报名之日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暂住地经商,持有暂住地工商部门于2015年12月31日前(含)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执照上姓名为入学学生父或母);

三是户口簿(随迁子女与其父母一方在同一户口本)。

3.电脑派位工作在区教育局监督下由各学校具体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凡经电脑派位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该学位由电脑派位下一序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递补入学。派位顺序:首先是户籍迁入时间不足的和有户籍无房产证明的,其次是随迁子女,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少年儿童。电脑派位落选者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统筹安排对象及报名条件

1.统筹安排对象报名时间地点:7月18日-21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暂住地片区学校报名窗口报名,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2.统筹安排报名对象:

(1)参加电脑派位落选的适龄少年儿童。

(2)有房产无户口的:房产坐落在城厢区城区公办学校片区内但户籍因客观原因未迁入的。

(3)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但持有暂住证的随迁子女。

区教育局根据统筹安排对象暂住地、报名人数和招生学校的实际容量情况,依据上述统筹安排对象(1)→(2)→(3)顺序进行安排就学。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关于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有关问题的意见》(教政法函[2013]1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在办学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招生,实行免试自主招生原则。并在2016年7月4日至7月19日内按招生计划完成招生。

四、其它事项

1.由于兴安小学正在筹建,在建成投入使用前该小学招收的学生暂时寄托逸夫实验小学就读,学校建成后即移回本部就读。

2.原在城厢区内就读小学、幼儿园的毕业生,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须及时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办理就学手续。

城厢区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咨询电话:2694621

莆田市城厢区招生委员会

2016年6月2日

附件5:

莆田擢英中学2016年七年级招生面试方案

一、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梁玉柏

副组长:蔡金清、林子仁 、朱国容

成 员:丁彬彬 、关一涵、朱建亭、奚建军、林剑波

二、招生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6年,莆田中心城区三所民办学校(擢英中学、哲理中学、砺青中学)七年级招生工作试行在学校自主制定招生方案的基础上,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分校面试录取的办法进行招生。具体报名方式如下:

1.报名时间:7月4日至7月6日。

2.报名方法:登陆莆田市教育网点击小升初报名栏目,进行三选一志愿填报(三所民办学校只能选报一所)。报名时需先输入学生身份证号及家长个人手机号进行帐号注册,完成注册后重新登陆,可用家长手机获取的登陆密码进行三所民办学校的网上报名及志愿选报。

3.学生类型选择:

(1)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生:已在荔城区的拱辰、镇海办事处和城厢区的凤凰山、霞林、龙桥办事处范围内的所有公办和民办小学就读学生。

(2)新进城小学毕业生:除中心城区小学之外的所有小学毕业生。

4.报名信息内容要求:

报名时要按要求填写完成学生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民族、毕业学校、毕业班级、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全国学籍号、联系电话、获奖情况(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学科竞赛等)。

5.报名系统开放时间: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上午8:00至晚上9:00。错过报名时间一律不再补报。

四、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 7月8日在擢英中学学校网站公布每位学生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安排及学生的面试场次安排表,7月9日至17日学校将对报名本校的学生组织分批面试。错过面试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评委:经校领导集体研究,从莆田一中及擢英中学教师队伍里抽调教师组成面试评议小组大名单,按每组五位教师,随机抽取确定每组面试评委。面试前再随机抽取面试房间,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3.面试内容:对学生的表达能力、智力水平、特长爱好、学习习惯、发展潜力、家庭教育、平时考试成绩等进行综合评定并且进行评分,评分结果签名存档备查,按五位评委评分总和高低顺序确定录取名单。

五、招生结果公布

学校原则上在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生和新进城小学毕业生中各录取400名学生,如果其中一种类型因志愿填报人数不足,造成计划剩余时,自动转为另一种类型的招生计划完成招生。7月18日在擢英中学学校网站公布录取结果。7月18日至19日学生到校现场确认并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莆田擢英中学招生服务咨询电话:2221980、2289778

莆田擢英中学

2016年6月2日

附件6

莆田哲理中学2016年七年级招生面试方案

一、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 涂雨

副组长:方祖禧、许国平

成 员:李迎清、蔡建洪、林兆海、祁义生、林智勇

二、招生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6年,莆田中心城区三所民办学校(擢英中学、哲理中学、砺青中学)七年级招生工作试行自主制定招生方案的基础上,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分校面试录取的办法进行招生。具体报名方式如下:

1.报名时间:7月4日至7月6日。

2.报名方法:登陆莆田市教育网点击小升初报名栏目,进行三选一志愿填报(三所民办学校只能选报一所)。报名时需先输入学生身份证号及家长个人手机号进行帐号注册,完成注册后重新登陆,可用家长手机获取的登陆密码进行三所民办学校的网上报名及志愿选报。

3.学生类型选择:

(1)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生:已在荔城区的拱辰、镇海办事处和城厢区的凤凰山、霞林、龙桥办事处范围内的所有公办和民办小学就读学生。

(2)新进城小学毕业生:除中心城区小学之外的所有小学毕业生。

4.报名信息内容要求:

报名时要按要求填写完成考生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民族、毕业学校、毕业班级、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全国学籍号、联系电话、获奖情况(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学科竞赛等)。

5.报名系统开放时间: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上午8:00至晚上9:00。错过报名时间一律不再补报。

四、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7月8日在哲理中学学校网站公布每位学生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安排及学生的面试场次安排表,7月9日至17日学校将对报名本校的学生组织分批面试。错过面试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评委:经校领导集体研究,从莆田二中及哲理中学教师队伍里抽调教师组成面试评议小组大名单,按每组五位教师,随机抽取确定每组面试评委。面试前再随机抽取面试房间,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3.面试内容:对学生的表达能力、智力水平、特长爱好、学习习惯、发展潜力、家庭教育、平时考试成绩等进行综合评定并且进行评分,评分结果签名存档备查,按五位评委评分总和高低顺序确定录取名单。

五、招生结果公布

学校原则上在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生和新进城小学毕业生中各录取400名学生,如果其中一种类型因志愿填报人数不足,造成计划剩余时,自动转为另一种类型的招生计划完成招生。7月18日在哲理中学学校网站公布录取结果。7月18日至19日学生到校现场确认并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莆田哲理中学招生服务咨询电话:2221544、2289778

莆田哲理中学

2016年6月2日

附件7

莆田砺青中学2016年七年级招生面试方案

一、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欧国仁

副组长:欧萍萍、卢振龙

成 员:陈文通、郭友森、许金鹏、谢洪恩、陈海涛、梅加金、郑传铉、陈登峰、吴向阳、林建平

二、招生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6年,莆田中心城区三所民办学校(擢英中学、哲理中学、砺青中学)七年级招生工作试行在学校自主制定招生方案的基础上,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分校面试录取的办法进行招生。具体报名方式如下:

1.报名时间:7月4日至7月6日。

2.报名方法:登陆莆田市教育网点击小升初报名栏目,进行三选一志愿填报(三所民办学校只能选报一所)。报名时需先输入学生身份证号及家长个人手机号进行帐号注册,完成注册后重新登陆,可用家长手机获取的登陆密码进行三所民办学校的网上报名及志愿选报。

3.学生类型选择:

(1)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生:已在荔城区的拱辰、镇海办事处和城厢区的凤凰山、霞林、龙桥办事处范围内的所有公办和民办小学就读学生。

(2)新进城小学毕业生:除中心城区小学之外的所有小学毕业生。

4.报名信息内容要求:

报名时要按要求填写完成学生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民族、毕业学校、毕业班级、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全国学籍号、联系电话、获奖情况(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学科竞赛等)。

5.报名系统开放时间: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上午8:00至晚上9:00。错过报名时间一律不再补报。

四、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 7月8日在擢英中学学校网站公布每位学生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安排及学生的面试场次安排表,7月9日至17日学校将对报名本校的学生组织分批面试。错过面试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评委:经校领导集体研究,从莆田四中及砺青中学教师队伍里抽调教师组成面试评议小组大名单,按每组五位教师,随机抽取确定每组面试评委。面试前再随机抽取面试房间,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3.面试内容:对学生的表达能力、智力水平、特长爱好、学习习惯、发展潜力、家庭教育、平时考试成绩等进行综合评定并且进行评分,评分结果签名存档备查,按五位评委评分总和高低顺序确定录取名单。

五、招生结果公布

学校原则上在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生和新进城小学毕业生中各录取400名学生,如果其中一种类型因志愿填报人数不足,造成计划剩余时,自动转为另一种类型的招生计划完成招生。7月18日在砺青中学学校网站公布录取结果。7月18日至19日学生到校现场确认并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莆田砺青中学招生服务咨询电话:238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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