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正荣御品兰湾物业费要涨6毛 业主:接受不了

2016-06-12 15:05  吴炳端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网友供图

东南网莆田6月12日讯(本网记者 吴炳端)最近,莆田正荣御品兰湾小区很热闹,大家都在议论纷纷,议论什么?就是物业费要涨了,涨得还挺多。“从1.6元/㎡涨到2.25元/㎡,一下子涨6毛,业主们不同意。没想到,在业主们联合签署拒绝涨价后的第二天,小区物业竟停止相关物业服务,小区门口安防设施坏掉无人维修,小区内垃圾桶无人清理,污水横流,车辆随意停放。”近日,有网友向东南网如是反映。

调查:

物业费一下涨6毛,小区业主无法接受

6月6日,东南网记者来到正荣御品兰湾小区,在小区内走了一圈,并未发现垃圾无人清理、污水横流、车辆随意停放的现象。

记者从小区内几位阿姨了解到,前些天,小区物业确实在小区大门口摆出展板,征求业主关于“物业费从1.6元/㎡涨到2.25元/㎡”的意见,有很多业主在展板上签名拒绝涨价。不过,目前展板已经被物业收了起来。

“物业费一下子涨6毛钱,确实让大家接受不了,因为一开始他们是有说不涨价的。”一位阿姨说。不过,另一位阿姨也表示,小区物业服务是挺周到的,业主的要求会尽量满足,如在业主要求下,物业公司给安装了乒乓球桌。但该阿姨也提到,小区大门的安全门一到下雨天就罢工,人员可以随意进出,门口虽有保安站岗,但并不能保证没有外来人员进入小区。

物业:

若不愿调价,只能以三级标准提供服务

随后,东南网记者来到小区物业服务处。莆田正荣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许祖龙对此解释,正荣御品兰湾小区1.6元/㎡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是根据2008年出台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指导价。2016年3月份,莆田新出台了《关于公布莆田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标准及收费指导价的通知》(莆政综[2016]28号)文件,对2008年的政府指导价进行了调整。正荣物业于是拟出了《正荣·御品兰湾项目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并进行公示,物业工作人员也有入户调查走访,征求小区业主的意见。最终,物业费是否涨价,还需要小区全体业主表决决定。

许经理表示,公司目前收取的物业费是按照2008年的收费标准,提供的是一级的物业服务。若业主愿意调价,那公司的服务品质将保持不变;若业主不愿意调价,按照新的收费标准,那只能以三级标准提供物业服务。“其实,业主愿意调价到2.25元/㎡,按照新出台文件一级标准3.08元/㎡,正荣物业还是在亏本经营,但是正荣物业愿意为业主提供一级的服务。”

城厢区住房与建设局物业管理科余先生表示,有接到业主关于正荣御品兰湾物业费涨价的投诉,但目前只是前期的公示阶段,按程序走,物业公司并无不妥。

物业关于业主反映安防、垃圾问题的回复

对于业主反映的小区安防问题,许经理解释,小区侧门门禁系统是24小时启用并正常运行的,小区大门门禁摆闸系统在雨天偶尔会失灵,但此问题已经多次向小区智能化系统施工方进行沟通,要求整改修复,目前该摆闸系统还处在维保期内。“在大门门禁摆闸雨天失灵时,物业会安排人员加强人员出入管控。”许经理补充说。

至于生活垃圾,许经理介绍,小区内生活垃圾一天至少清理两次,且是在不影响业主出行的情况下,将垃圾清运出小区。第一次清运时间为早上八点半至八点五十分之间,第二次清运时间为下午四点半至五点之间。“业主反映垃圾桶无人清理,应该是6月1日小区垃圾迟运的那天上午。因为环卫公司垃圾清运车辆整改,密闭式专项垃圾运输车未配备好才造成垃圾迟运,但问题已于当天下午三点半左右解决。”许经理表示,之后,为保持小区环境干净整洁,正荣物业将根据小区生活垃圾量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增加清运频次。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