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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福建进行时”媒体采风八闽行之莆田涵江法院:用三颗“红心”护“三特”少年

2016-06-28 13:25  王龙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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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法院圆桌审判庭营造和谐宽松气氛,让未成年犯抵消抵触心理,顺利接受教育改造

东南网莆田6月28日报道(本网记者 王龙风)“姐,谢谢你们的帮助!”近日,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姚丹收到了这样一条手机短信。虽然只有短短的几个字,背后却隐藏了一段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的暖心故事。

据悉,近年来,涵江法院少年庭和家事合议庭立足审判实践,注重司法延伸,将外地籍未成年犯、残疾未成年学生、外国籍留守儿童等三类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作为工作重点。法官们用三颗“红心”,保护着“三特”少年,走出了一条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法情相融、多策并用的特色家少审判工作之路。

用诚心

为失足少年铺起一条平安回家路

小李来自贵州,刚满18周岁。因为父亲早逝,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外出务工,他便由大他5岁的姐姐带大,所以跟母亲不怎么亲近。小李甚至不知道母亲在哪里打工、电话号码是什么,只知道姐姐的电话。特殊的家庭环境,使得小李的生活学习,以及“三观”的树立均有欠缺。

一天,来莆田务工的小李,无所事事地走在街上,随便打开了别人车的车门,盗走了车内3700元现金。因涉嫌盗窃罪,小李被诉至法院。涵江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姚丹说,案件审理期间,她打电话给小李的姐姐,希望她能来参加庭审,但他姐姐无论如何也不相信弟弟会犯罪,甚至法官们还被怀疑是骗子。

“沟通后,他姐姐才渐渐相信了我们,但因为在读大学,不能过来开庭和接返。”姚丹说,直到小李刑满释放那天,她打电话让小李和他姐姐通话,他姐姐才确信弟弟确实犯罪了。

那天,姚丹将小李从看守所内接出,对小李进行了再教育,又帮他买了回家的车票,并给他准备了路上用的零花钱。就在小李即将踏上返乡旅程的前一天,小李的姐姐担心弟弟不回家,给姚丹发来了手机短信询问。得知法官已经为小李做了大量的教育工作,并为他回家备好了一切,小李姐姐给姚丹又发来了一条短信,短短的几个字,表达出了一个失足少年家人对法官无私帮助的感激之情。

“像小李这样的未成年犯,我们把他们从看守所接出时,会进行再教育。然后帮他们到动车站或汽车站买票,送他们上车。再由区民政局联系当地民政局,或者由我们通知家属到当地车站接。”姚丹说。

护送未成年犯刑满释放后回家。这便是涵江法院今年春节后启动的适用刑释护送机制。据了解,涵江法院与检察院、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全省首个《关于“三无”未成年罪犯刑释护送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不断拓宽救助渠道、完善救助工作方式,为“三无”未成年犯提供必要的帮助,在其刑满释放之日为其购买返乡车票并提供路费,防止其再次走上犯罪道路。此外,法官还会采取电话回访和实地回访等方式,持续跟踪帮助“三无”未成年犯。

“做这些工作虽然工作量会增加不少,但有利于保障失足少年刑满释放后,有人接、有人管、有人育,从情感上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为失足少年铺起一条平安回家路,杜绝他们再次走上犯罪道路。”涵江法院少年庭庭长林艳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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