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莆田7月6日讯 记者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由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涵江区庄边镇前埔村原报账员范国柱涉嫌贪污罪一案,涵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免予刑事处罚。
经查,被告人范国柱在担任莆田市涵江区庄边镇前埔村报账员期间,在协助政府发放受损房屋震裂补偿款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款人民币43360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其案发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全部退赃,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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