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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1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晋蔡学伟) 记者昨日从仙游县政府获悉,仙游县残联、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合实施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全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向仙游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提出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据县残联相关人士介绍,通过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及其雇用的残疾员工、灵活就业的残疾人,并符合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就业登记,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以个人身份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等有关条件,每年可按照本地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缴费金额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记者了解到,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创业残疾人提出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经该县残联、人社、财政等部门审定后,每年10月底前由县残联将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到位。若在规定期限内未申报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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