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荔城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6-07-19 14:0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7月19日讯 东南网从莆田市纪委监察局获悉,日前,莆田市荔城区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三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西天尾镇东星居委会原主任陈兆雄、居务监督委员会原主任柯添妹在扶贫政策中显失公平问题。2015年2月5日,东星居委会召开两委会议,柯添妹在会议上提出将不符合扶贫资金补助条件的郭玉如确定为扶贫发展资金补助对象,陈兆雄未能对郭玉如的家庭情况进行认真摸底核实,导致该对象领取扶贫款人民币2840元。2016年4月13日,西天尾镇纪委分别给予陈兆雄、柯添妹党内警告处分。

2.西天尾镇后埔村村委会原主任许可敏在扶贫政策中显失公平问题。2015年2月15日,后埔村召开两委会议,研究将不符合扶贫资金补助条件的游维珊确定为扶贫发展资金补助对象,许可敏在《2014年建档立卡精准扶贫贫困户资金申请表》上签字确认,2015年5月7日,西天尾镇人民政府将人民币2840元扶贫发展资金汇入游维珊账户。2016年4月13日,西天尾镇纪委给予许可敏党内警告处分。

3.新度镇沟口村村委会主任曾建忠未对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款发放对象进行严格审核问题。2013年12月间,新度镇沟口村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退休教师陈金森列入2013年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对象进行申报。曾建忠未认真审核把关,在陈金森的《福建省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审批表》上签字同意上报,导致陈金森获得2013年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款人民币3450元。2016年5月11日,新度镇纪委给予曾建忠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上述典型案例警示我们要把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盯住不放,从严查处。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业主责,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不收敛不收手的,要不留情面、严肃查处。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