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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思考

2016-07-23 09:11   来源: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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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因地制宜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对于切实保障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整个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市仍有一些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集体经济无实力,发展生产无财力,提供服务无能力,干部说话无威力,严重影响了村级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这显然与改革的快速推进,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不相适应。因此,如何更好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并使之成为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强大动力源泉,是当前迫切需要研究的问题。

我市农村情况不同,基础不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思路和方式也不尽相同。为更好地推动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建议从创新发展模式、加强政策配套、强化措施保障方面入手。创新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

一是特色产业带动增收。要立足村情,因地制宜,策划、生成一些特色产业项目,由村集体单独经营或吸收社会资金联合开发,发展“一村一品”,把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产业优势、发展优势。山区、海岛村要完善并依托村级经济合作组织,探索成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将集体所有山林、海域、养殖水面等资源和农户有意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集中起来,发展优势农业板块;要充分挖掘自然风景和历史人文等资源潜力,将自然、海洋、人文和旅游等资源有机结合,打造满足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农趣体验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实现资源的整体开发利用;城中村、城郊村、园区村等要依托区位优势和交通枢纽等有利条件,通过招商引资、沿街开发、参股入股等多种形式大力发展服务业和物业经济。

二是土地流转经营带动增收。积极做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工作,加快土地整理、旧村改造,盘活土地存量,增加土地收益。充分发挥村集体的组织协调作用,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设,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有形市场,逐步扩大土地流转面积,利用土地流转,回租、出租土地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实现土地资产保值增值,提高集体土地利用效益,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三是租赁经营带动增收。经县区(管委会)审批,村级组织可以独立、联合或股份合作的方式,利用村内废弃或是低效使用的旧校舍、旧厂房、旧村部等集体建设用地,参照省“三旧改造”政策标准进行改造用于出租,发展集体产权物业经济,增加集体收入。对村集体现有经营性、资源性资产和闲置资源,能够承包的按规定重新以公开招投标方式推行专业承包,积极稳妥地推行合同管理、有偿使用,提高经营效益,走资产增值增收的路子。

四是服务创收带动增收。以市场为导向,依托村集体兴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农产品购销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加强统一管理,提高运行质量,增加村集体收入。可以实行劳务总承包的方式对外承接业务,组织劳力输出,通过为劳务者服务进行创收;可以兴办幼儿园、养老院等,通过低额的有偿服务,既解决农村幼儿教育、老人赡养等问题,又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五是村庄整体托管经营带动增收。将农民财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通过租赁、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公司对村庄进行整体规划、发展产业、统一经营,创新村庄整体开发和经营模式,村集体通过土地或闲置资金入股公司,通过公司托管经营获得保底分红增加收入。

六是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带动增收。通过明晰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及使用权、林权、海域使用权等农村产权,推动确权发证,并允许进行抵押贷款,以期达到盘活村集体资产,解决村集体融资难的问题,促进对生产的再投入,实现村集体由资产向资本的转换,实现村集体经济的稳定收入。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配套建议

一是加大资源盘活力度。原来已安排给村集体且已征收为国有的生产生活备用地,经县区(管委会)审批后,可由村委会进行开发利用,其中涉及经营性项目仍按有关规定办理;村集体现有的建设用地如由市政府收储的,土地出让金扣除应缴税费后应全额返回给村委会,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对产权属于市、县区、乡镇街的闲置小学等资产,可委托村管理、经营,受益全部归村集体。荔港、城港、涵港、仙港等城市主干道两旁规划布点的广告牌,在村集体土地范围内建设的,其出租经营收益部分按属地拨回村集体。

二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各县区(管委会)要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库,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综合运用扶贫贴息、财政补助等扶持政策,发挥政策叠加作用,扶持有发展能力的村发展特色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创新村级资金管理办法,对有闲置资金的村,鼓励通过市或县区等政府融资平台统筹使用,每年给予10%左右的固定收益,使集体资金保值增值。

三是加大经营性资产充实力度。对资源匮乏、资金短缺、扶持发展较困难的贫困村、空壳村,由各县区(管委会)负责在有增值前景的城区或集镇区购置一处物业,如店铺、市场摊位等,以补充村集体的经营性资产,其租金可作为村集体经济的稳定收入。

四是加大征地补偿力度。各县区(管委会)在征收村集体土地时,可安排安置用房等固定资产,以补充被征用村集体经济。自发文之日起,对整村土地已累计征用80%以上的,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可以批准20亩左右的土地用于发展村级集体项目建设;对新征收的建设项目用地,除规定的补偿外,再按每亩5000元给予村集体奖励,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

五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坚持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各级政府每年都要统筹安排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市级财政3000万元、各县区2000万元、北岸1000万元、湄洲岛300万元),重点用于扶持贫困村、空壳村,并对可推、可看、可学的先进典型村给予奖励。对空壳村、贫困村的村办企业,从注册之年起,5年内缴纳税收形成的市、县(区)级财力留成全额返还给村集体;对空壳村、贫困村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关部门要依规定免收各种证照类、管理类、登记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集中居住点、保障性住房、农贸市场、民办幼儿园等,适当减免水电、通讯、广播电视等配套服务费;对村集体发展特色农业,开发荒地、林地等资源的,有关资源补偿费市、县(区)级留成部分应全额返还村集体。

六是加大审批程序简化力度。发展空壳村、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报批,市、县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绿色审批通道。对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下、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其立项、用地、规划、招投标等环节的审批由县区(管委会)负责,报市相关部门备案。对村集体出资成立的集体企业,工商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优质服务。强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推进措施

一是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结合各村经济基础、资源条件等实际,面向市场,因村制宜,实行差别化政策,分类指导各村科学制定村级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创新农村集体经营模式。重点推广以盘活闲置资产发展二、三产业的资产营运型,以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资源开发型,以发挥当地禀赋优势发展特色产业的特色产业带动型,以村集体和企业联营发展的合作开发型,以村集体组织农业技术能手对农民提供生产服务的综合服务型,以村集体和农户组织建立的专业合作社型等行之有效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二是规范制度,创新管理。要指导开展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以集体资产处置、集体资源发包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认真细致地清查盘点,切实做到家底清楚、产权明晰。要健全集体“三资”相关管理制度,着重建立健全定期清查、台账管理、资产评估和租赁承包等制度,健全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大额资金使用和非生产性开支控制等相关管理制度。要充分利用管理平台,对集体“三资”现状、变动情况、履约情况等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定期开展农村财务专项审计,并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作用,形成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约束机制。

三是化债节支,开源节流。积极做好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探索村级公益性债务化解途径。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引导工作,帮助农村基层组织完善各项制度,禁止村集体举债大搞建设,严格实行村级项目建设举债申报审批制度,举债必须在确保还债资金有来源的前提下,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乡镇(街道)批准后方可实施,防止产生新的不良债务,确保村集体资金保值、增值。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四是结对帮扶,健全机制。健全“领导挂钩、部门帮扶”制度,市、县两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挂钩联系至少1个贫困村或空壳村,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至少结对帮扶1个贫困村或空壳村,确保每个贫困村、空壳村都有结对帮扶单位,切实做到不脱壳不脱钩。统筹做好领导干部住村夜访、机关部门对口帮扶、党员干部驻村任职等工作,通过出点子、招项目、引资金,在帮扶“输血”的同时,注重提高村级自身“造血”功能,帮助村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形成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异地莆田商会及驻外党支部帮扶机制,由市工商联、流工委牵头,引导异地莆田商会及驻外党支部反哺家乡,与贫困村、空壳村结对帮扶。

五是下放权力,推动发展。对于贫困村、空壳村办理旧村部、旧校舍集体土地证,可按有关规定,由所在村委会出具《土地权属来源具结书》,报经主管单位同意后,向县区(管委会)国土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上报县区(管委会)审批并按原用途发证。涉及发展村集体经济的项目用地,可按照城市规划用途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并按规定方式供地。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旧村部、旧校舍翻扩建涉及规划、消防手续审批,可参照工业企业厂房及安置房“两证”简化办理,由县区(管委会)政府出具具结报告后直接办理。

六是典型示范,以点促面。分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培育一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先进典型,对一些措施实、变化大的村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要突出以点带面,依托幸福家园、美丽乡村和中心村党委建设,发挥典型村、中心村强村示范和引领作用,通过资源共享、项目共育、人才共用、制度共建,推进经济实力较强的村与贫困村、空壳村共建互帮,形成连片开发、整体发展,营造产业互通、项目互补、人文互融、经济互赢的良好氛围,促进整个片区经济实力提升。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的重要物质基础,对于增强村级组织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行动起来,真心实意地为农村谋福利,为农民增福祉,才能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发展,共同实现城乡福利均等,从而为建设宜业宜商宜居莆田贡献力量。(湄洲日报  陈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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