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莆田8月8日讯 记者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由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荔城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康清荣涉嫌受贿罪一案,涵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康清荣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经查,被告人康清荣在担任荔城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6.1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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