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村民申请灾后房屋重建 村干部要求承诺“补交社会抚养费”?

2016-08-10 16:42  柳烨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房子坍塌(卓先生供图)

承诺书(卓先生供图)

东南网莆田8月10日讯(本网记者 柳烨)日前,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径里村卓先生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反映,称自家房子因台风“尼伯特”受灾,申请房屋重建,但村建办以“生育二胎,超生罚款未缴清”为由,暂缓为其办理房屋重建的审批。“现在我们全家人连住处都没有。”卓先生希望,相关部门能及时处理。【留言详情】今日,东南网记者从灵川镇政府了解到,目前,卓先生的房屋重建手续正在审批中。

“超生罚款和灾后重建是两回事,怎么能混为一谈?”卓先生告诉东南网记者,申请房屋重建时,灵川镇径里村村干部交给他母亲一份承诺书,承诺“待以后政策需交社会抚养费,应立即补交。如不补交,房子翻建按两违处理,造成损失,后果本人自负”。随后,卓先生将此前拍下的承诺书照片提供给记者。

“为了能快点有住处,我母亲已经在承诺书上签字,但到现在还不清楚房屋重建的审批情况。”卓先生告诉东南网记者,目前他已与妻子离婚,孩子归女方,因旧房倒塌,父母目前只能暂居在邻居家。

“父母没有工作,我自己做厨师工资也不高,还要支付孩子的赡养费。”卓先生担忧,若自己以后无力支付社会抚养费,房子会否按两违处理,甚至会被强制拆除?

莆田城厢区灵川镇政府相关负责人经了解后回复东南网记者,超生未缴社会抚养费和审批建房是两回事,只要有正规审批建房手续,承诺书并不影响房子的合法性。目前,卓先生的房屋重建手续正在审批中。“但村里面也会有自己的村规明约。”该负责人表示,卓先生若对签署承诺书有疑义,可将详细情况向镇里反映。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