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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8月26日讯(通讯员 郑明明 陈琳)8月19日,莆田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二中队民警在犀山线498公里常态化巡逻时,发现一辆低速行驶的自卸货车。该车运载大量石子,车速缓慢,行径歪扭,存在严重超载的嫌疑。 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辆进行拦截检查。检查中,执勤民警发现,该驾驶员神情恍惚,答非所问。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控制该驾驶员,发现驾驶室内和驾驶员身上散发出明显的酒精气味。经酒精测试,该驾驶员每100ml血液中含有62mg的酒精含量。 经调查,该驾驶员不仅载货超载,还涉嫌酒后驾驶。据该驾驶员交代,因白天行车,夏天气温高,就借酒解暑。此外,该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认为交警不会白天出来查酒驾。 当天,执勤民警对该驾驶员分别作出罚款1000元扣12分、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决定,并依法扣留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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