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困难企业可缓缴养老保险 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2016-08-26 16:0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莆田站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8月2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晋)近日,莆田市人社局转发《关于转发困难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困难企业实行缓缴养老保险金,最长缓缴期间不得超过1年,但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则须每月正常缴纳。

《通知》规定,对逾期仍未及时交纳养老金的困难企业,将给予补缴滞纳金的处罚。值得一提的是,从2016年3月起至2017年2月28日,莆田市执行“阶段性下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可为全市企业减轻1.86亿元的负担。

破产、停产企业可缓缴养老金

根据《通知》规定,对企业因濒临破产,在法定整顿期间;企业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停产整顿三个月以上,并且发不足或发不出工资;因自然灾害造成严重损失,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停产期间;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停业、歇业手续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向当地的人社部门申请缓缴养老金,并提供企业参保缴费相关资料。经批准后,最长不得超过1年缓缴养老金,但企业员工的每月养老金则由企业从工资中正常扣除。

《通知》指出,对缓缴期间已满,但仍未缴纳养老金的困难企业,从期限满后第二个月1日起计算滞纳金。

降低社保缴纳率参保人福利不变

记者了解到,为降低人力成本,支持企业发展,莆田人社部门还下发《关于阶段性下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从今年3月起实施,下调时段为1年。

市人社局相关人士介绍,下调社保缴费率,主要是调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商保险的缴费率。其中,莆田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7.3%下调为6%,降幅为1.3%,是目前全省统筹地区费率降幅最大的,每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1.86亿元。该人士说,调整后的费率为: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5.7%,大额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费率为0.3%;个人缴费费率2%不变。

社保缴纳率降低后,居民的福利待遇会不会降低?对此,莆田市人社局相关人士说,因参保人员的计发待遇和医保报销待遇未改变,所以居民的福利待遇不变。此外,相关部门正在统筹规划,计划将女性孕期所缴纳的费用也纳入到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孕后一些并发症的报销比例还有可能提高,从而保障居民参保的积极性。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