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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8月31日讯(本网记者 柳烨)今日,东南网从莆田市城厢区工商局获悉,今年城厢区共有798家企业因逾期未向社会及时公示信用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据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银行贷款等方面,将予以限制或禁入。此外,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申办其他企业担任高管、银行个人信用等方面也将受限。 城厢区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企业若想从经营异常名录上除名,需向工商部门补报年报,再由第三方审计部门进行审计,通过后方可除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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